ZHEJIANG CADY INDUSTRY CO.(603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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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蝶实业(603073) -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1 09:16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 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 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 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含自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 实报道; (二) 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 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 信息; (四) 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
彩蝶实业(603073) -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1 09:16
(2025 年 12 月修订)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浙江彩蝶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间的 资金管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 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以下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适用本制度相关 规定: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其配偶、父母、 ...
彩蝶实业(603073) -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制定)
2025-12-01 09:16
(2025 年 12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非独立董事:指公司独立董事以外的董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薪 ...
彩蝶实业(603073) -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制定)
2025-12-01 09:16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 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一)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行为,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切实维护公司和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 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 ...
彩蝶实业(603073) -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1 09:16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 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则以及本制度的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 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 ...
彩蝶实业(603073) -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1 09:16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 系管理制度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质 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和《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 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 ...
彩蝶实业(603073) -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1 09:16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 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募集资金, 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公司发现控股 ...
彩蝶实业(603073) -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1 09:16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 作质量,规范信息披露程序和公司对外信息披露行为,保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或者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 息"、"重大事项"或"重大事件"),在规定期限内,通过指定媒体向社会公众公 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所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 ...
彩蝶实业(603073) -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1 09:16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董事会秘 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 联络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二)最近 3 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四)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期限尚未届满; (五)最近 3 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 ...
彩蝶实业(603073) -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1 09:16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确保高级管理人员忠 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综合 管理能力; (二)具有知人善任、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 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 法规;精通本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熟悉相关行业业务; (四)诚信勤勉、廉洁公正; (五)有较强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精力充沛、身体健 第 1 页 共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