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EJIANG CADY INDUSTRY CO.(603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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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蝶实业(603073) -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2025-04-28 11:40
重要内容提示: 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 调整情况。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 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0,104,861.16元,截至 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59,265,497.14元。经董 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证券代码:603073 证券简称:彩蝶实业 公告编号:2025-010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
彩蝶实业(603073)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4-28 11:3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蝶实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 -- 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2 号),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2,90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9.85 元,共计募集资金 57,565.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9,635.00 万元。上 ...
彩蝶实业(603073)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2025-04-28 11:36
关于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 保荐机构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名称:彩蝶实业 | | --- | --- | | 保荐代表人:董伟 | 联系电话:0571-85115307 | | 保荐代表人:傅毅清 | 联系电话: 0571-85115307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2 号),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2.90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9.85 元,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1 号 -- 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正在履行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蝶实业"、"上市公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 市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已完成对上市公司 2024 年度的持续督导工作,并 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国信证券自彩蝶实业 ...
彩蝶实业(603073) -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8 11:36
目 录 天健审〔2025〕6958 号 | 一、审计报告……………………………………………………… 第 1—6 | | 页 | | --- | --- | --- | | 二、财务报表……………………………………………………… 第 7—14 | | 页 | |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 第 | 7 页 | |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第 | 8 页 | | (三)合并利润表………………………………………………… | 第 | 9 页 | | (四)母公司利润表………………………………………………第 | 10 | 页 | |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第 | 11 | 页 | |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 12 | 页 | |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 13 | 页 | |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 14 | 页 |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 | | 一、审计意见 审 计 报 告 我们审计了浙江彩 ...
彩蝶实业(603073) -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5-04-28 11:32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应朝 阳、张华鹏、张军出具的《独立性情况自查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 定及《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 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应朝阳、张华鹏、张军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 项意见: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应朝阳、张华鹏、张军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 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相关要求。 ...
彩蝶实业(603073) -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应朝阳)
2025-04-28 11:32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应朝阳) 作为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2024年 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 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4 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应朝阳,196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律师。曾任 湖州市司法局基层办事处科员,浙江正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副主任、主任:现任 浙江六和(湖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 2019年 6 月起担任公司第一届和第二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目前还担任了浙江正导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履职期间,本人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公司独立 ...
彩蝶实业(603073) -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华鹏)
2025-04-28 11:32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华鹏) 作为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2024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本着客观、公 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 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独立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华鹏,1973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曾任上海新特纺织材料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研发骨干;现任浙江理工大学纺织科学与 工程学院(国际丝绸学院)( 原名浙江理工大学材料与纺织学院)纺织材料系教授、 系主任,杭州赛奇丝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浙江华萃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 理。自 2019年 6 月起担任公司第一届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提名委员 ...
彩蝶实业(603073) -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军)
2025-04-28 11:32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军) 作为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 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 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4 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张军,196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 曾任湖州审计事务所助理审计员、部门主任、所长助理;现任湖州嘉业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湖州嘉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监事。自 2019年 6月起担任公司第 一届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目前还 担任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履职期间,本人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