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EJIANG CADY INDUSTRY CO.(603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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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蝶实业(603073) -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1 09:16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的股份,或者 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 的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公 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作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 ...
彩蝶实业(603073) -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1 09:16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 审计工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对被 审计对象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 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基本原则开展审计工作。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对公 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等单位。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为内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工作。 内审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内审部发现公 司重大问题或线索,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第六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 ...
彩蝶实业(603073) -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1 09:16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 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 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 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含自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 实报道; (二) 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 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 信息; (四) 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
彩蝶实业(603073) -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1 09:16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维护公司总体形象和股东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 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系指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系 指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50%以上的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 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织、 资源、资产、投资等和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 险能力。 第四条 公司作为出资者,依照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公司规范运作要求,行 使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管理。同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五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 效的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同时,应当执行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二章 规范运作 第六条 子公司应当依据《公 ...
彩蝶实业(603073) -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制定)
2025-12-01 09:16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 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 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 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时保 持一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 ...
彩蝶实业(603073) -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1 09:16
(2025 年 12 月修订)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浙江彩蝶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间的 资金管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 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以下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适用本制度相关 规定: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其配偶、父母、 ...
彩蝶实业(603073) -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制定)
2025-12-01 09:16
(2025 年 12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非独立董事:指公司独立董事以外的董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薪 ...
彩蝶实业(603073) -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制定)
2025-12-01 09:16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 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一)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行为,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切实维护公司和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 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 ...
彩蝶实业(603073) -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1 09:16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 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则以及本制度的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 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 ...
彩蝶实业(603073) -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1 09:16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 系管理制度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质 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和《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 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