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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邦生物:和邦生物独立董事梅淑先2023年度述职报告
2024-04-19 08:52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梅淑先2023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邦生物"或"公司") 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 求,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责,对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内的工作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 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 人的独立董事任职时间已于 2023 年 5 月届满,现将 2023 年履职期间的工作情况 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梅淑先:女,汉族,1964 年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1987 年 7 月 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教授。1987 年 7 月至 2002 年 4 月任四川省乐山财贸学校会计专业教师,2002 年 4 月至 2010 年 11 月 任乐山职业技术 ...
和邦生物:和邦生物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19 08:52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四川和邦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袁长华先生、 胡杨先生、宋英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报告: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 经核查独立董事袁长华先生、胡杨先生、宋英女士的任职经历及相关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和邦生物:和邦生物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4-03 08:44
证券代码:603077 证券简称:和邦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7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 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由四川和邦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曾小平先生主 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及召集人和主持人的资格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4 月 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 ...
和邦生物:和邦生物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03 08:42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层 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邮编:100005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4]A0108号 致: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 证贵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 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 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四川和邦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 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
和邦生物:和邦生物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4-01 08: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乐山和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邦农科")、 武骏重庆光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武骏"),均系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非关联方。 2、公司本次为重庆武骏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5,000.00 万元; 3、公司与四川武骏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骏光能")本次为重 庆武骏提供最高限额不超过 40,000.00 万元的担保,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最高债权 额 40,000.00 万元包括已披露的公司及武骏光能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两江分行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签订的《保证合同》项下担保的本金数额 15,000.00 万元,因此本月公司和武骏光能为重庆武骏实际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 25,000.00 万元; 4、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为和邦农科已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55,000.00 万元,公司为重庆武骏已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77,828.54 万元、武骏光能为重庆武 骏已提供的担保余 ...
和邦生物:和邦生物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4-01 08:21
证券代码:603077 证券简称:和邦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5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1/25 | | | | | --- | --- | --- | --- | ---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4 年 月 24 日~2024 年 4 月 | 1 | 23 | 日 | | 预计回购金额 | 200,000,000.00 元~400,000,000.00 | | | 元 | | 回购用途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 |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124,418,767 股 | | |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1.41% | | |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285,880,508.11 元 | | |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2.27 元/股~2.46 元/股 | | | |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 ...
和邦生物:和邦生物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18 09:12
证券代码:603077 证券简称:和邦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2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5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 议于2024年3月18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曾小平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四川和邦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下 简称"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 ...
和邦生物: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3-18 09:12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保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规范董事的行为,完善公司管理体制,明晰董 事会的职责权限,建立规范化的董事会组织架构及运作程序,保障公司经营决策 高效、有序地进行,依照《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效力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事及表决程 序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三条 任职资格 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 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
和邦生物: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24-03-18 09:12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 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 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申 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等内容进行明确 规定。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 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时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
和邦生物: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03-18 09:11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职责权限,规范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 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监事会,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 办公室负责人。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证券事务代表或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其处理日 常事务。 第二章 监事 第四条 《公司章程》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 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 3 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条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