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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裕工业(60308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0:31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三分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依据公司股东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 议;负 ...
正裕工业(603089) - 印章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0:31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印章刻 制、管理及使用,加强公司印章使用的规范性、合法性、安全性,防范印章管 理和使用中的不规范行为,维护公司的利益,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 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下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 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为"分子公司")印章刻制、管 理以及使用。 第三条 本公司印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以下简称"印章分管 领导");各子公司印章由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人员管理,分公司由分公司负 责人管理。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印章管理部门为公司印章管理责任部门,负责公司印章日常使用和 保管。本公司印章管理部门为管理中心;分子公司印章管理部门分子公司负责 人指定。 第五条 印章管理部门管理工作职责: 1、制订公司印章工作标准及流程; 2、负 ...
正裕工业(603089)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07-18 10:31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 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的稳定性与连续性,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维护公司及股东 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的辞任、任期届满、 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三条 离职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时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离职类型与离职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退休、被解除职务 以及其他导致董事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五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第六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之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 面辞职报告。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但发生下列情形的,董事 辞职报告自下任董事填补因此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原董事 ...
正裕工业(60308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0:31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 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信息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披露的信息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 息。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 告书、收购报告书等。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定要求披露的已经 或可能对 ...
正裕工业(60308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0:31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提高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强公司的内控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 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 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各控 股子公司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 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 ...
正裕工业(603089)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0:31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的经营管理层的议事、决策程序,规范经 理层履行职责的行为,确保企业高效、有序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履行自己的职权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公司章程》以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方面内外关系和 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业务,熟悉商业领域 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正直公道; 第四条 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被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国家公务员 ...
正裕工业(603089)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0:31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内 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各部门以及有关人员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的职责和程序,确 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第 二章规定的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以下简称"公 司重大事项")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 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主管领导、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第六条 公司证券投资部对上报的信息和材料予以整理并妥善保管。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上报的重大事项进行分析、判断,决定对其处理方式。董 事会秘书应及时将需要公司履行披露义务的事 ...
正裕工业(60308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0:31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 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 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 ...
正裕工业(60308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0:31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暂缓与豁 免信息披露的行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 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 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可依照本制度 经公司内部审批后暂缓、豁免披露,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 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的适用情形 ...
正裕工业(603089) -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0:31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资金管理,建立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以下统称"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保护 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 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垫付的工 资、福利、保险、广告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偿还债务而支 付的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资金;为大 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 况下提供给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使用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大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