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 East(60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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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材料(603110) -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25 12:15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5-013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 1687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 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66.67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 民币 13.04 元,共计募集资金 33,469.38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301.89 万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0,167.49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于 2017 年 10 月 9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 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 ...
东方材料(603110) - 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情况(蒋华)
2025-04-25 12:15
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 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 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情况 本人作为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就本人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 独立董事:蒋华 2025 年 4 月 24 日 ...
东方材料(603110) -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04-25 12:15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5-018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并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公司 2025 年预计关联交易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是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定价公允。 对公司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导致 公司相关业务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管理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 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 2025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将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1 票回避(关联董事庄盛鑫先生回避 ...
东方材料(603110) -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公告
2025-04-25 12:15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5-019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授权范围:主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 品以及其他类型产品(如公募基金产品、私募基金产品)等 ●委托理财金额: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前期已使用的 5,000 万元)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 案》,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 12 个月内,使用不超过 1 亿 元(含前期已使用的 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具体公告如下: 一、公司目前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情况说明 截至本次董 ...
东方材料(603110) -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25 12:15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5-015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 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执行会计政策变更系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 [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7 号"),自 2024 ...
东方材料(603110) -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5-04-25 12:15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财务决算报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编制完 成。本报告所涉及的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验证,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24 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一、财务状况 截止 2024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 87,401.25 万元,负债总额 17,112.90 万元,资产负债 率为 19.58%,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即股东权益)70,288.35 万元。 (一)报告期内资产类项目变化分析如下: 1、截止 2024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 18,227.23 万元,较年初减少 6,098.77 万元, (影响较大的因素有:山东滕州公司募投项目工程支出 1,371.36 万元,算力项目固定资 产支出 6,933.30 万元)。 2、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5,000.00 万元,为公司购买的华宝信托产品。华宝信托 产品本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到期,但根据该产品受托人的报告,该信托计划于 2022 年 1 ...
东方材料(603110) -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2025-04-25 12:15
关于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1、 专项审计报告 2、 附表 委托单位: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551-63366115 关于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5]200Z0644号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材料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年 4 月 24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 [2025]200Z1901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 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 -- 业务办理》的规定,东方材料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 ...
东方材料(603110) -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子公司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公告
2025-04-25 12:15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5-016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分别 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子公司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 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东方油墨")拟 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核销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 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新东方油墨拟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 行核销。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具体情况如下: | 科目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元) | 已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元) | 计提比例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