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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沪工(60313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2-04 09:46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沪工焊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股东会选举的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 工董事、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批准本制度并决定各年度董事的具体薪酬事项; (二)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批准各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薪酬事项; (三)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 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四)公司人力资源部门配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实施董事及 ...
上海沪工(60313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2-04 09:46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审计制度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等,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为董事会有关决策提供咨询 或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章 委员会职责 第八条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委员会应至少有一名成员为专业 会计人士。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
上海沪工(60313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2-04 09:46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品牌、形象、经营、发展、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交易量或投资人的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 但不限于公司及子公司发生或即将发生的重要会议、重大交易、重大日常交易、重大关 联交易、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重大变更事项、重大风险事项、环境保护相关的重大事 1 项、社会责任相关的重大事项以及前述事项的持续进展情况。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有效的传递、汇集和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 露信息,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是指当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第六条所述情形或事 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送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机构, ...
上海沪工(60313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2-04 09:46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可以 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等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分管处理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 第二章 选任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六条 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 ...
上海沪工(60313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2-04 09:46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沪工焊 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 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 ...
上海沪工(60313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04 09:46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 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 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效力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董事、董事会秘书及本规 则中涉及的有关部门及人员。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事及表决程序等事项 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两年;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期 ...
上海沪工(603131)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2-04 09:46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规范控股子公司行为,保证控股子公司规范运作和依法经 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 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控股子公司"指本公司持有其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 权,或者虽未达到百分之五十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 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有 效的控制机制,在实现控股子公司高效、有序运作的同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 率和抗风险能力,最大程度保障股东利益。 第四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效地对控 股子公司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委派的董事 ...
上海沪工(603131)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2-04 09:46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保证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规范运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 总经理有效行使其职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沪工焊 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置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可根据需要设置若干名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三条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 ...
上海沪工(60313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2-04 09:46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 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和《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会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 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 ...
上海沪工(60313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2-04 09:46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 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