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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Hengshang Energy (603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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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尚节能:恒尚节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提示性公告
2023-03-27 12:31
| 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 | | | | | | |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 | | | | | | | | | 发行方式 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 | | A | |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 | | | | 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 | | | | | | | | 定价方式 网下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 | | | | | | | | 发行前总股本(万 拟发行数量(万股) 9,800.0000 | | | | 3,266.6667 | | | | | 股) | | | | | | | | | 预计新股发行数量 预计老股转让数量 3,266.6667 | | | | 0 | | | | | (万股) (万股) | | | | | | | | | 拟发行数量占发行 发行后总股本(万 | | | | | | | | | 后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
恒尚节能:恒尚节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2023-03-27 12:17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Hengshang Energy Conservation Technology Co., Ltd.) (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通湖路 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 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 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1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概况 | 发行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 | | | | | --- | --- | --- | --- | -- ...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2023-03-14 23:14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Hengshang Energy Conservation Technology Co., Ltd.) (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通湖路 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注册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 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 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1-1-1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概况 | 发行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 | | | | --- | --- | --- | --- | --- | | | 本次公 ...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2023-03-02 09:14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Hengshang Energy Conservation Technology Co., Ltd.) (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通湖路 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上会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 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 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 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 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 ...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2023-02-21 06:16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Hengshang Energy Conservation Technology Co., Ltd.)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通湖路 8 号)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 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 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 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 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