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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创环保: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5 13:34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 的管理,保护公司财产安全,控制财务和经营风险,依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 生的债务风险。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子公司发生对外担保,应参照本 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监督管理、执行。 第四条 释义: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 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银行开具承兑汇票、保函 等担保,也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本制度所称"单项",是指单笔担保资产金额或者为某一公司累计担保金额。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 ...
德创环保: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5 13:34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当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 1 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 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 何 1 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 1 名委员履行 薪酬于考核委员会主任职责。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 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浙江德 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 ...
德创环保: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5 13:34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 董事、监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 监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证监会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在董 事、监事的选举中,选举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或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 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股东所持每 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 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监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 全部投票表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 部投票表决权进行分配,分别投向各位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四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监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 制,即届中 ...
德创环保:德创环保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2024-04-25 13:34
证券代码:603177 证券简称:德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5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的经营性资 金往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关联方也不会形成依 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 年 4 月 24 日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 行情况及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审议相关议案时,对 议案中涉及需回避的事项予以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
德创环保: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5 13:34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业务,保护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 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公司 无须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 缓、豁免情形的应披露信息,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 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商业敏感 信息,按照《上市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 及投资者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该信息。 第五条 公司 ...
德创环保: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5 13:34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 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募 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 ...
德创环保:德创环保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2024-04-25 13:34
证券代码:603177 证券简称:德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1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实现盈利和母公司期末未分 配利润为负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要,为 2023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均为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公司董事会审慎考虑,公司 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
德创环保: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制定)
2024-04-25 13:34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好的执 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对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选聘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应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提交董事会审议 前,应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 ...
德创环保: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5 13:34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提升公司内部管理水平,保护公司及全体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它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 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 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 ...
德创环保:投资者关系工作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5 13:34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 资者关系工作的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以及《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 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 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三)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 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