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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ngqing Wangbian Electric (Group) (603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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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变电气(60319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2-10 11:18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公司) 担任独立董事,并应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 (二)符合本制度第八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十五日。除按照规 定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独 立董事可以通过定期获取公司运营情况等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 与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 1 第一条 为保证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和《重 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望变电气(60319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10 11:18
第一章 总 则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健全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和审查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 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 ...
望变电气(60319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2-10 11:18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 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 相结合原则。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 相关处理方案,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 度》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 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 息披露指引、准则、通知等,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 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违反《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 制制度,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未按照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 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重大失误或造成不 良影响的; (六)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 ...
望变电气(60319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2-10 11:18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 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 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 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 企业遵守本制度。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 ...
望变电气(603191) - 自愿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2-10 11:18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自愿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二章 自愿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1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自 愿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标准统一, 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重庆望变 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自愿信息披露是指虽然所披露的信息未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披露标准,但基于维护投资 者利益而由公司自愿进行的信息披露。公司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本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与 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以下简称"相关信息"), 并应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除 ...
望变电气(60319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2-10 11:18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重庆望变电气(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担保原则 1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及他人银行债务或其他 债务提供担保责任,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或质押。具 体种类可以是银行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担保、 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子公司是指公司对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控股子公司或 全资子公司。 第四条 以公司本部或子公司名义进行的所有担保,均由公司统一管理,未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或子 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风险。 第六条 董事会是公司担保行为 ...
望变电气(60319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2-10 11:18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股份变动管理 1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规 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份变 动的限制性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对持有股份比例、 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数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 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2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 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 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违反法律法规、上海证券 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章程和其所作承诺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 通知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不 得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 (二)本人离职后 6 个月内; (三)本公司因涉嫌证券期 ...
望变电气(603191) -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10 11:18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及工作机构 1 第一条 为适应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 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及《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 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 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董事长为战略发展委员会的当然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 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 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委 员会会议并 ...
望变电气(603191)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12-10 11:18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网络投票的通知与准备 1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在召开股东会时,除现场会议投票表决外,同时向股东提供网 络投票方式。 第三条 公司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公司股东会 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为股东行使投票表决 权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第四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有权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均 可以按照本细则规定,通过公司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 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第五条 公司可以与上交所指定的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 息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委托信息公司提供股东会网络投票相关 服务,并明确服务内容及相应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 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根据上交所规定编制 ...
望变电气(60319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2-10 11:18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一条 为加强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对外 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重庆望变电气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当有需要定期披露的信息、发生或即将 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以下简称"重大信息")时,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及时将相关信息的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 所登记,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发布。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包括以下人员和机构在内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 息披露行为: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四)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