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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ngqing Wangbian Electric (Group) (603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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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变电气(60319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2-10 11:18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条件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资格或资质;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 制度; 1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包括新聘、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内部 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 序。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之外的 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 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 得在董事 ...
望变电气(60319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2-10 11:18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相关职责。 公司证券事务管理部门为内幕信息管理的日常工作部门。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事业部、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 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 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 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 工作,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 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 ...
望变电气(603191)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12-10 11:18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应 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正确把握和引 导网络舆论导向,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交易价格、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结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公司股票 及 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公司舆情管理坚持"科学应对、突出导向、注重实效"的总体原则, 有效引导内部舆论和社会舆论,避免和消除因媒体可能对公司造成 的各种负面影响,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日常工作开展 第 ...
望变电气(603191)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2025-12-10 11:18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 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 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 接拆借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为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
望变电气(603191) - 公司章程
2025-12-10 11:18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 | | | | |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由重庆望江变压器厂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重庆市长寿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00115203395479N。 邮政编码:401220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一条 为维护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329.1852 万股,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名称"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ongqing Wangbian Electric (Group) Cor ...
望变电气(603191)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12-10 11:18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所发生的交易符 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重 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并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的界定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与公司关联人 之间发生的可能导致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不论是否收取价款), 主要包括: (一) 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合营企业、联营 企业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 期投资等); 1 (三) 提供财务资助; (四) 提供担保; (五) 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 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 赠与或受赠资产; (八) 债权或债务重组;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份的自然人; (十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
望变电气(60319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12-10 11:18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望变电气(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望变电气(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重庆望变 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并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 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 责,在董事会中发挥 ...
望变电气(603191) - 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2025-12-10 11:18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原则 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 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鼓励公司 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第三章 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审批权限 2 第六条 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 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 构进行 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第七条 公司指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必要性、 可行性及风险控制情况,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出具可行性 分析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加强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相关 风险控制政策和程序的评价与监督,及时识别相关内部控制缺 陷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八条 公司应当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预案,以及时应对交易过程 中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公司应当针对各类期货和衍生品 或者不同交易对手设定适当的止损限额(或者亏损预警线), 明确止损处理业务流程并严格执行。 第九条 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 付款相关业 务合同,远期结售汇合约 ...
望变电气(60319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2-10 11:18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 一步了解和熟悉; 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 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 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 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是: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
望变电气(60319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10 11:18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职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 报告。 审计委员会依法检查公司财务,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可以要求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交执行职务的报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如实向审计委员会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不得妨碍审计委员会行使 1 第一条 为强化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劵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望 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