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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源集团(603262) - 技源集团市值管理制度
2025-10-29 08:19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市值管理,切 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 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 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开展市值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 (二)系统性原则:公司应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协同各业务体 系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三)科学性原则:公司应依据市值管理的规律进行科学管理,科学研判影 响投资价值的关键性因素,以提升公司质量为基础开展市值管 ...
技源集团(603262) - 技源集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08:19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 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建立健全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 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技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 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 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
技源集团(603262) - 技源集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29 08:19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 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及《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在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信息 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单位(以下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将有关重大 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董事长、董事会报告的信息传递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如有)及派驻董事、 审计委员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参股子公司。 第五条 重大信 ...
技源集团(603262) - 技源集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08:1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 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 上市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 按照要求报送。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 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实施 情况进行监督。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公 司能够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当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应当 积极配合董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报送等工作。内幕信息知情 人负有 ...
技源集团(603262) - 技源集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08:19
第一条 为规范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技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 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 露的信息。 "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 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信息。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及时"是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 ...
技源集团(603262) - 技源集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2025-10-29 08:1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并结合《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交所")相关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管理规定》《上市 规则》及《规范运作》等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 披露的信 ...
技源集团(603262) - 技源集团舆情管理制度
2025-10-29 08:19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 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声 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技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第五条 公司设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 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人员担任组长,公司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子公司负责人组成。 1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判断,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 ...
技源集团(603262) - 技源集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08:19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公 司法》及有关规定赋予的职权开展工作,履行职责,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可以由公司董事兼任。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果某 一行为应当由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人士不得 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上市规则》第 4.3.3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 (二)最近 3 年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三)最近 3 年曾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3 次以上通 ...
技源集团(603262) - 技源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9 08:19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的程序和要求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生效。高 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 有关情况。 第四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根据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但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 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因审计委员 ...
技源集团(603262) - 技源集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08:19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募集资金监 管,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 资金。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得直接、间接占用或者挪用 公司募集资金,不得利用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储 第六条 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 "专户")集中管理和使用,该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存在 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者 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用途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得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应当真实、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