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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兴新材:恒兴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
2023-09-12 11:05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兴新材"、"发行人"或"公 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会")颁布 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 务实施细则》(上证发〔2023〕33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上海市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23 年修订)》(上证发〔2023〕35 号) (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 施细则(2023 年修订)》(上证发〔2023〕36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 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 〔2023〕18 号)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首次公开 发行证券网下投资 ...
恒兴新材: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核查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3-09-12 11:0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核查的专项核查报告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兴新材"、"发行人"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申请已于 2023 年 6 月 8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贵所"、"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于 2023 年 7 月 7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 许可[2023]1518 号文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 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 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组成。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国泰君安君享恒兴科 技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 ...
恒兴新材:恒兴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
2023-09-11 11:08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核同意,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518 号文同意注册。 1、网上路演时间:2023 年 9 月 13 日(T-1 日)14:00-17:00 2、网上路演网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 3、参加人员:发行人董事会及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 1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 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 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
恒兴新材:恒兴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提示性公告
2023-09-05 11:38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扫描二维码查阅公告全文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兴新材"、"发行人"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 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518 号文同意注册。《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及附录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网站(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披露,并置备于发行人、上 交所、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供公众 查阅。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 方面,并认真阅读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网 站上的《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 ...
恒兴新材:恒兴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2023-09-05 11:28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兴新材"、"发行人"或"公 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会")颁布 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上海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 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证发〔2023〕33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上海 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23 年修订)》(上证发〔2023〕35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 行实施细则(2023 年修订)》(上证发〔2023〕36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 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 发〔2023〕18 号)(以下简称"《承销业务规则》")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 投 ...
恒兴新材:恒兴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附录
2023-09-05 11:28
| | 文件名 | 页码 | | --- | --- | --- | | 1 | 发行保荐书 | 1 | | 2-1 | 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 29 | | 2-2 | 审阅报告 | 200 | | 3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317 | | 4 | 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335 | | 5 | 法律意见书 | 346 | | 6 | 律师工作报告 | 439 | | 7 | 发行人公司章程(草案) | 559 | | 8 | 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发行注册的文件 | 619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附录目录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三年六月 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一、保荐机构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国泰君安")接受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 ...
恒兴新材:恒兴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2023-09-05 11:26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宁支路)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声明: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 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 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 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 险。 | 发行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 | | | | --- | --- | --- | --- | --- | | 发行股数 |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 比例为 | | |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 4,000.00 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不安排股东公 | | | 开发 ...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2023-08-10 09:26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 程序。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宁支路) (注册稿) 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声明: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 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 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 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 险。 | 发行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 | --- | --- | | 发行股数 |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的 ...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2023-06-25 23:00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宁支路)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注册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程序。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 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声明: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 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 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1-1-2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 .. | | --- | | 六、发行人是否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 ...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2023-06-01 10:12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宁支路)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上会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 程序。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声明: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 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 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 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 险。 | 发行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