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angsu Hengxing New Material Technology (603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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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兴新材(603276)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12-22 09:1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Grandall Law Firm (Shanghai) 中国 上海 山西北路 99 号苏河湾中心 MT 25-28 楼,200085 25-28/F, Suhe Centre, 99 North Shanxi Road, Shanghai, China, 200085 电话/TEL: (8621) 5234-1668 传真/FAX: (8621) 5243-1670 关于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 ...
恒兴新材:2026年1月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Zheng Quan Ri Bao Wang· 2025-12-19 15:44
证券日报网讯12月19日晚间,恒兴新材(603276)发布公告称,公司将于2026年1月6日召开202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 ...
恒兴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Zheng Quan Ri Bao· 2025-12-19 15:16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日报网讯 12月19日晚间,恒兴新材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
恒兴新材: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Zheng Quan Ri Bao Zhi Sheng· 2025-12-19 11:15
(编辑 任世碧) 证券日报网讯 12月19日晚间,恒兴新材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相关规 定,公司拟按程序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2025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同意提名张千先生、张剑彬先生、王恒秀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含职工代 表董事),同意提名陆宝莲女士、鲍旭锋先生、陈丰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 陆宝莲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
恒兴新材(603276)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鲍旭锋)
2025-12-19 08:00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鲍旭锋为江苏恒兴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 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 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与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 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 ...
恒兴新材(603276)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12-19 08:00
证券代码:603276 证券简称:恒兴新材 公告编号:2025-098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 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按程序开展董事会换届 选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 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2025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十次会议,同意提名张千先生、张剑彬先生、王恒秀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含职工代表董事),同意提名陆宝莲女士、鲍旭锋先生、 陈丰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陆宝莲女士为会计专业人 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 ...
恒兴新材(603276)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陆宝莲)
2025-12-19 08:00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 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陆宝莲,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为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江苏 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
恒兴新材(603276)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丰秋)
2025-12-19 08:00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陈丰秋,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为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江苏 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五) ...
恒兴新材(603276)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陆宝莲)
2025-12-19 08:00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陆宝莲为江苏恒兴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 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 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与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 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 ...
恒兴新材(603276)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鲍旭锋)
2025-12-19 08:00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鲍旭锋,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为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江苏 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