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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光学: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6 11:44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作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天健 2023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 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资质、制度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 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针对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项目组,其 ri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曹毅先生,2006年加入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从事证券业务的审计工作:曾作为签字会计师,为福斯特、贵航股份等上市 公司提供年报审计及各项证券服务业务。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11年 7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 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首席合伙人为王国海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证书。截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永新光学: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董述职报告(陈建荣)
2024-04-26 11:44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的工作中,本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履行诚信与勤勉的义务,认真 履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陈建荣,男,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曾 任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总裁助理及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本人确认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主要股 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 ...
永新光学: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6 11:44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4-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9.55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总股本为 111,170,500 股,以此计算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06,167,827.50 元(含税)。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 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人 民币182,930,450.76元(母公司报表数据),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余额,累 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12,936,943.39元。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整体财务状况,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 ...
永新光学: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2024-04-26 11:44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4-024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 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 ...
永新光学: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26 11:44
| 授信银行 | 授信额度(万元) | | --- |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 | 10,000.00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 | 10,000.0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 10,000.00 | | 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 | 20,000.0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科技支行 | 12,000.00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 | 5,000.00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10,000.00 | | 合计 | 77,000.00 | 各银行授信额度如下: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4-018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
永新光学: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2024-04-26 11:44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 页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4〕2992 号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新光学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永新 光学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目 录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永新光学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第 1 页 共 2 页 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注册 ...
永新光学: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26 11:44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因独立董事闫国庆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补选彭新敏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专业知识,在监督外部 审计机构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 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2月15日,召开2022年年报审计委员会沟通会议,就2022年年 报相关事项进行沟通。 (二)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2022年度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永新光学: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4-04-26 11:44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3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 再具备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 3 名激 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 20,000 股,回购价格 42.48 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 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 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4-022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申报时间:2024 年 4 月 27 日起 45 天内,每日 8:00— ...
永新光学: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04-26 11:44
经核查独立董事陈世挺、陈建荣、闫国庆、彭新敏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 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宁波永亲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独立董事陈世挺、陈建荣、闫国庆(2021 年 9 月 10 日至 2024 年 4 月 1 日任公司独立董事)、彭新敏(2024 年 4 月 1 日 起公司独立董事)在任期间内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
永新光学: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4-04-03 09:48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4-01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加茂资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茂资讯")共持有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866,423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779%。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加茂资讯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合计减持数量不超 300,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270%(若此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 调整)。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 --- | --- | --- | --- | --- | | | | (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