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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讯通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6月修订)
2024-06-07 10:47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能力,做到事前防范、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 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下称"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 工作。公司应当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 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 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当向董事 1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占2名,委员中至少 有1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员。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召集人应当为其中会计专业人士,全部委员均应具备履行审计委员 会工作职责的 ...
超讯通信: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07 10:47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6 月 6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梁建华先生召集并主持,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及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4-032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 ...
超讯通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6月修订)
2024-06-07 10:44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下称"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 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2名。提名委员会委 员均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并主持委 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细 则规定补选。 第三章 职责权限 (二) 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 ...
超讯通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6月修订)
2024-06-07 10:44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下称"本 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 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2名。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均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并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 据本细则规定补选。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 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
超讯通信:董事会战略委员工作细则(2024年6月修订)
2024-06-07 10:44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健全战略规划的 决策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以及《超讯通 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下称"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内部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 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3名董事组成。战略委员会委员均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负责召集、主持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战略委员会委员推举一 名委员代履行职务。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将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根据本细 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当向董事会 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后方能生效,且在补选出的委员就任 前,原委员仍应当依照本 ...
超讯通信: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2024-06-07 10:44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4-033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超讯未来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2MA20R0AU7D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海辉 相关风险提示:1.本次增资需要公司与超讯未来少数股东同比例增资,可 能存在资金筹措不到位导致增资计划未能实施的风险;2.本次增资尚需取得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增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本次增资概述 超讯未来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讯未来")为超讯通信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现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为满足 超讯未来业务拓展及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超讯未来增资 2,550 万元人民币;超讯未来少数股东江苏盛达智慧科技信息有限公司保持原持股 比例同步增资 2,450 万元人民币,增资 ...
超讯通信: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2024-05-30 09:13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4-031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979,956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979,956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6 月 6 日。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36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解除 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979,956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
超讯通信: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30 09:05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2021]AN031-8 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 010-88004488/66090088 | 传真(Fax): 010-66090016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1]AN031-8 号 致: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超讯通信"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2021 年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并就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下简称"本次解除 限售")及回购注销部 ...
超讯通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20 11:38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4-029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43,450,535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27.5685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梁建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48 号绿地中央广场 E 栋 28 楼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
超讯通信:关于注销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4-05-20 11:38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4-030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 际情况对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对外披露的《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鉴于公司未全额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或"本激励计划")第三期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回购注销本批次不予解锁的 22,044 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1%。 根据《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因此本次首次授予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8.02 元/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约为 17.68 万 元。 二、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