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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家居: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23 10:41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4-033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及《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 做出如下修订: | 序号 |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 | --- | --- | --- | | 1 |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 | | 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 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 | | 由杭州奥普卫厨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 | 由杭州奥普卫厨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 | | | 设立。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 | 发起设立。公司在浙江省 ...
奥普家居:关于拟处置金融资产的公告
2024-04-23 10:41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4-032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处置金融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的内容: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处置的 金融资产为公司所持有的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兴电力") 股票,处置数量不超过 1,800,772 股。以处置数量上限 1,800,772 股及本公告日海 兴电力股票收盘价 45.94 元为依据测算,预计本次交易金额不超过 82,727,465.68 元,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交易实施的审批程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处置金融资产的议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 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公司将根据证券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状况,择机通过集中竞价、 大宗 ...
奥普家居: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3 10:41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4-034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14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 21 号大街 210 号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会 议室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14 日 至 2024 年 5 月 14 日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采用上海证 ...
奥普家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4-23 10:4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薪酬与考核 工作制度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称"《公司章程》")、《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称"《董 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称"委员会"), 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业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 2 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 事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由公司董事长提名, 并经董事会任命。 第七条 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 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不再担 ...
奥普家居: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3 10:41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成员按照《公 司法》 《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遵守诚信原则, 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了监督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有效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监事会 2023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序号 | 会议届次 | 会议时间 | 会议内容 | | --- | --- | --- | --- | | 1 | 第二届监事会第 | | 1、《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 | | 二十二次会议 | 2023/2/13 | 2、《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 3、《关于核查<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 2 | 第二届监事会第 | 2023/3/6 | 1、《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 二十三次会议 | | | | | 第二届监事会第 | | ...
奥普家居: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3 10:41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奥普 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 估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基本 情况如下: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年 7 18 日 | 2011 | 月 | 组织形式 | | | 特殊普通合伙 |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 | | | 128 | 号 | | | | 首席合伙人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王国海 | | | | | 238 | 人 | | 上年末 ...
奥普家居: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赵刚
2024-04-23 10:41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 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 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忠实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 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赵刚,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 5 月出生,会计学博士学历, 曾先后担任常州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浙江财经大学副教授、硕士生 导师、联合博导。目前同时兼任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都物业服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已参加过交易所组织的专业培训,并取得了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证书,且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3 年在任期间,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2 次股东大会会议、6 次董事会会 议、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
奥普家居: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23 10:41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 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1 第一条 为规范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作,充分发挥股东大会 的作用,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程序及决 议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奥普家居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 ...
奥普家居: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
2024-04-23 10:41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立足于公司长效经营与高质量 发展的同时,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注重股东回报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为进 一步规范公司利润分配行为,保障股东的投资回报,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度的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战 略规划、盈利能力、财务状况等因素,制定了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如下: 一、 制定分红回报规划的目的 公司立足于长远规划和高质量发展目标,综合考虑股东回报诉求、公司经营 发展实际、战略发展规划、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 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 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指导下制定,充分考虑 和听取股东、独立董事、监事及公司管理层的意见,以确保公司可持续、高质量 发展为前提,重视 ...
奥普家居: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3 10:41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4-025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 2024 年 4 月 23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人。会议由董 事长 Fang James 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 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 报告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