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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家居: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02 07:37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2024 年 2 月 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 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 Fang James 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4-008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二月二日 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
奥普家居: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2-02 07:37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4-011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2 月 22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 21 号大街 210 号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室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2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2 月 22 日 至 2024 年 2 月 2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 ...
奥普家居: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2024-02-02 07:37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4-010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本次回购拟使用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且 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最终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资 金总额为准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存在未能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本次回购预案需征询债权人,存在债权人要求 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3、本次回购预案可能面临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预案披露的价格 ...
奥普家居: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02 07:34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 的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鲁华峰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4-009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零二四年二月二日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奥普家居 ...
奥普家居: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4-02-02 07:34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以及《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奥普家居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 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议案,针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 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的信心,提升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 有必要性。 3、本次回购股份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 币 15,000 万元(含)。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 元/股的条件下回购股份 ...
奥普家居: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月修订)
2024-01-25 08:22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四年一月修订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股份 | 2 |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2 | |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5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6 | | | 第一节 股东 6 | |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 9 | | |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 |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 | |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4 | | |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1 | | | 第一节 董事 21 | | | | 第二节 独立董事 23 | | | | 第三节 董事会 26 | | | | 第四节 董事会秘书 30 |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1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33 | | | 第一节 监事 33 | | | | 第二节 监事会 34 |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 ...
奥普家居: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三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01-25 08:22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 三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召开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部分第三次授予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度的 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与 202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本次拟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度等相关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 在《 ...
奥普家居: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三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4-01-25 08:22
关于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三 次授予相关事项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 区 2 号、15 号国浩律师楼 邮编:310008 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 电话/Tel: (+86)(571) 8577 5888 传真/Fax: (+86)(571) 8577 5643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四年一月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三次授予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致: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奥普家居"或"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
奥普家居: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4-01-25 08:22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价格为 5.135 元/股,是基于 2022 年度利润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以及《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奥普家居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 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议案,针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三次授予的 议案》 1、公司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符合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中要求的 激励对象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 围,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激励对象范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业务发 展的实际需要。 2、公司与激励对象均不存在 ...
奥普家居: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1-25 08:22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编号:2024-005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事项经 2023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2023 年 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下以 简称"《激励计划》")、《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 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时任公司独立董事马国鑫就提交股东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