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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家居: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3 10:41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奥普 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 估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基本 情况如下: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年 7 18 日 | 2011 | 月 | 组织形式 | | | 特殊普通合伙 |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 | | | 128 | 号 | | | | 首席合伙人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王国海 | | | | | 238 | 人 | | 上年末 ...
奥普家居: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4-04-23 10:41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4-027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8 元(含税)。奥普家居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 户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回购股数发生变动的, 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63,918,821.19 元,公司 2023 年年 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 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8.0 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 公司总 ...
奥普家居:奥普家居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23 10:41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7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3201 号 目 录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普家居)管理层编制 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鉴证报告仅供奥普家居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 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奥普家居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并对外披露。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五、鉴证结论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我们认为,奥普家居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 证发〔2023〕193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奥普家居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实际存 放与使 ...
奥普家居: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3 10:41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编号:2024-030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重要内容提示: (一)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内容 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 的会计处理"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相应变更会计政策,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普家居")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 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 处理"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盈余公积"、"未分配 利润 ...
奥普家居: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3 10:41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成员按照《公 司法》 《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遵守诚信原则, 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了监督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有效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监事会 2023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序号 | 会议届次 | 会议时间 | 会议内容 | | --- | --- | --- | --- | | 1 | 第二届监事会第 | | 1、《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 | | 二十二次会议 | 2023/2/13 | 2、《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 3、《关于核查<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 2 | 第二届监事会第 | 2023/3/6 | 1、《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 二十三次会议 | | | | | 第二届监事会第 | | ...
奥普家居: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周夏飞(离任)
2024-04-23 10:41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已参加过交易所组织的专业培训,并取得了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证书,且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 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 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忠实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 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夏飞,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 6 月出生,研究生学 历,非执业注册会计师。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7 年 6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5 月届满离任。 2023 年在任期间,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2 次股东大会会议、3 次董事会会 议、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 ...
奥普家居: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3 10:41
公司在 2023 年度实现了营业收入 19.96 亿元,同比上升 6.17 %;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09 亿元,同比上升 28.8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6.05 亿元,较上年末上升 4.54 %。 二、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开展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董事会的各项职责 及权利,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体系中的作用,并积极推进股东大会、董事 会及监事会等管理程序的规范、实施与落实,及时研究和决策公司重大事项,确 保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务实高效。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坚决执行股 东大会各项决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的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 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现将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 下: 一、经营业绩说明 (一) 2023 年董事会会议及决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 ...
奥普家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4-23 10:4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薪酬与考核 工作制度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称"《公司章程》")、《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称"《董 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称"委员会"), 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业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 2 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 事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由公司董事长提名, 并经董事会任命。 第七条 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 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不再担 ...
奥普家居:招商证券关于奥普家居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
2024-04-23 10:4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 作为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普家居"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 "保荐机构")对奥普家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况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42 号)核准,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奥普家居"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01 万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5.21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0,855.21 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人民币 6,812.93 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042.28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由招商证券于 2020 年 1 月 8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 健验〔2020〕6 号《验资报告》。 2023 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奥普家居:关于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23 10:41
关于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审计说明…………………………………………………………第 1—2 页 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第 3 页 委托单位: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571-88177925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4〕3200 号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普家居)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 后附的奥普家居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奥普家居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