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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久物流: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2024-04-26 11:35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 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 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 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披露是指根据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要求,由公 司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 布的,并按照有关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的前述信息,包括 但不限于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及机构: 以上人员和机构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第五条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应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公司监事和监 ...
长久物流: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6 11:35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北 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履行监督职责,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所进行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掌握审计工作进展,督促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客观、 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二、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信永中和 2023 年度审计计划,就 2023 年度财 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重点、审计方案、时间安排等事项进行充分沟通,督促 外审加强对重点领域的审计,指导完善外部审计计划。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时掌握外部审计工作进展,定期听取信永中和关于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情况的汇报,沟通重要审计发现,重点关注财务数据和 指标变动、监管新规实施等情况,审议通过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 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研 ...
长久物流: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修订)
2024-04-26 11:35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 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与公司关联方 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反担保除外); (五)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受赠资产; (八)债权、债务重组; (九)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十一)放弃权 ...
长久物流: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6 11:35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履历以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前述人员均 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 其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 系,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因 此,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相关独立性要求。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林有来先生、迟玉荣女士、杨 国栋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核查、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2024 年 4 月 26 日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长久物流:长久物流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国栋
2024-04-26 11:35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国栋) 杨国栋先生,出生于 1964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公司独 立董事,同时担任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秘书长、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杨国栋先生历任中国有色金属材料总公司副处长、四川省美 姑县副县长、中国有色金属材料总公司处长、北京博凯迪科技有限公司部门负责 人。2023 年 2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 务,与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不存 在关联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要求。本人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 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人作为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久物流") 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 ...
长久物流: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2024-04-26 11:35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使其充分发挥效用,确保募集资 金项目尽快达产达效,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募集资金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公司对外公布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非经股东大 会批准,公司不得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公司董事会应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 划,做到资金使用的规范、公开和透明。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放 第五条 为方便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本着安全、高效的原 1 ...
长久物流: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分红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2024-04-26 11:35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现金分红行 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有效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进 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根据《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现金分红政策 第一条 现金分红是实现投资回报的重要形式,是培育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理念, 增强资本市场活力和吸引力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便 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公司需制定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分红管理制度 (一)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1 (二)提取 10%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 50%以后,可以 不再提取; (三)提取任意公积金。任意公积金提取比例由股东大会决议; (四)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并入本年度利润,在 充分考虑现金流量状况后,向投资者分配。 第二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应牢固树立回报股东 的意识,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采取的利润分配政 策为: (一)公司视具体情况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 ...
长久物流: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6 11:35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北京 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进行了评估,具体评估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经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期 至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 人,注册会计师 16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信永中和 2022 年度业务收入为 39.3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9.34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89 亿元。2022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6 家,收费总额 4.6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长久物流: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修订)
2024-04-26 11:35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如独立董事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申 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 决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 和本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 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 名会计专业人士。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 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 ...
长久物流: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6 11:35
债券代码:113519 债券简称:长久转债 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24-037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2018 年 6 月 1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76 号)文核准,本公司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7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700,000,000.00 元, 扣除承销费人民币 9,010,000.00 元(含税)后,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收 到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690,990,000.00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8 年 11 月 13 日全部 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 年 11 月 13 日 XYZH/2018BJA40772 号报告审验。 上述到位募集资金 691,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