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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通电子:利通电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20 09:22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及《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有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 权履行职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
利通电子:利通电子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0 09:22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3-076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长征先生召集 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公司监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逐项对照并 认真自查,确认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 ...
利通电子:利通电子监事会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2023-12-20 09:22
2、公司本次发行的方案设计合理、切实可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本次发行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治理的有关要求,有利于推进本次 发行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利通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 届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阅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相关文件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 ...
利通电子:利通电子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2023-12-20 09:22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3-081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情形。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运作,并在证券监管部门 和交易所的监督和指导下,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公 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规范发展。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将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 管措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
利通电子:利通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20 09:22
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召开。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相关资 料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符合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 独立意见 1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具体情况。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 ...
利通电子:利通电子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2023-12-20 09:22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徐舍镇工业集中区徐丰路 8 号)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发行人声明 本预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要求编制。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预案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不一致 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 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 责; ...
利通电子:利通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20 09:22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 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 则。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
利通电子:利通电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2023-12-20 09:22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二三年十二月)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 股份 |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4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8 | | 第一节 | 股东 | 8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0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3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6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5 | | 第一节 | 董事 | 25 | | 第二节 | 独立董事 | 29 | | 第三节 | 董事会 | 37 | | 第四节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43 | | 第六章 | |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5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48 | | 第一节 | 监事 | 48 | | 第二节 | 监事会 | 49 | | 第八章 ...
利通电子:利通电子关于修改注册资本、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2-20 09:22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3-082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注册资本、变更经营范围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一般项目:液晶显示屏及部件、金属结构件、电子元器件、平板显示器件、 专用设备、电子产品、工模具、半导体生产与销售;分布式光伏发电;互联网数 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 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5G 通信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 备制造;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字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人工智能基础资 源与技术平台;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讯设备制造;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 品和技术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 ...
利通电子:利通电子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2023-12-20 09:21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1 日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3-080 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 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 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者 其他补偿的情形。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