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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上券商首席被判刑!撰写研报收取18万元好处费
Xin Lang Cai Jing· 2025-12-24 15:44
Core Viewpoint - A recent court ruling revealed a bribery case involving analysts from a brokerage firm, highlighting ethical concerns in the financial analysis industry and its potential impact on stock valuations [1][2]. Group 1: Legal Proceedings - The Shanghai Pudong New District People's Court sentenced two analysts from a brokerage firm for accepting bribes, with one receiving a ten-month prison sentence (suspended for one year) and the other receiving an eight-month prison sentence (also suspended for one year), along with fines of 100,000 yuan each [1][2]. - The analysts were found guilty of accepting bribes to enhance the market visibility of Jiangsu Litong Electronics Co., Ltd. through research reports [2]. Group 2: Company Performance - Jiangsu Litong Electronics' stock price experienced a significant increase, starting from May 2023 and reaching a historical high of 40.51 yuan per share in November 2023, representing an annual growth of over 155% [4]. - As of the latest closing price, the stock is reported at 26.87 yuan per share [4].
突发!券商前首席,被判刑!
Xin Lang Cai Jing· 2025-12-24 15:44
炒股就看金麒麟分析师研报,权威,专业,及时,全面,助您挖掘潜力主题机会! 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披露一则刑事判决书,对一起券商分析师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 根据判决书,原东方某有限公司研究所电子行业首席分析师邹某、电新行业高级分析师程某,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 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均并处罚金十万元,二人违法所得亦被 依法追缴。 券商首席有偿写研报,"好处费"18万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邹某,男,1988年生,博士研究生文化,原系东方某有限公司研究所电子行业首席分析师;被告 人程某,男,1987年生,汉族,硕士研究生文化,原系东方某有限公司研究所电新行业高级分析师。 据悉,邹某因本案于2025年1月13日被上海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月14日被上海市公安局取保候审,5月23日被上海市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程某因本案于2025年1月13日被上海市公安局取保候审,5月23日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 民检察院取保候审。 判决书称,经审理查明,2023年4月,被告人邹某、程某接受宋某甲请托,利用被告人邹某时任东方某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方某公司")研究所电子行业首席分析师 ...
突发!券商前首席,被判刑!
券商中国· 2025-12-24 15:38
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披露一则刑事判决书,对一起券商分析师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 根据判决书,原东方某有限公司研究所电子行业首席分析师邹某、电新行业高级分析师程某,因犯非国家工作 人员受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均并处罚金十万元,二人 违法所得亦被依法追缴。 判决书称,经审理查明,2023年4月,被告人邹某、程某接受宋某甲请托,利用被告人邹某时任东方某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东方某公司")研究所电子行业首席分析师的职权,为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撰写研究报告 以增加该公司股票的市场关注度,其中被告人邹某负责组织研究报告的撰写,实际收取宋某甲好处费18万元, 被告人程某负责邹某与宋某乙之间的沟通联络及转送现金给邹某,实际收取宋某甲好处费5万元。 2024年12月,被告人程某主动向大连市公安机关投案。2025年1月13日,被告人邹某、程某分别在家中和公司 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案发后,赃款已被公安机关如数冻结。 被判刑并处罚金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邹某、程某身为东方某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邹某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 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 ...
18万元“定制”研报!某券商前首席有偿“吹票”获刑
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发布一则刑事判决书,某券商前首席分析师邹某有偿撰写研报,收取好处费18万元,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法院判 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 2024年12月,程某主动向大连市公安机关投案。2025年1月13日,邹某、程某分别在家中和公司被上某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案发 后,赃款已被公安机关如数冻结。 两人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分别被罚10万元 该券商另一名前分析师程某,因在此事中沟通联络及转送现金,收取好处费5万元,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 罚金10万元。 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两人共收取好处费23万元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邹某和程某原均就职于东方某有限公司研究所,分别任电子行业首席分析师和电新行业高级分析师。因本案于2025年1月13日被上海 市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5月23日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 2023年4月,邹某、程某接受宋某甲请托,利用邹某时任东方某有限公司研究所电子行业首席分析师的职权,为江苏利通电子(603629)股份有限公司撰 写研究报告以增加该公司股票的市场关注度,其中邹某负责 ...
收18万帮利通电子“吹票”,券商电子首席分析师获刑
Xin Lang Cai Jing· 2025-12-24 12:05
炒股就看金麒麟分析师研报,权威,专业,及时,全面,助您挖掘潜力主题机会! 来源:财通社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12月18日披露的一份刑事判决书,一起券商分析师有偿撰写研报的案件近日尘埃落 定。 判决书显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7月份就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 案 由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点击了解更多 案 号 (2025) 沪0115刑初1975号 | | 中日 | | --- | --- | --- | | 发布日期 2025-12-18 | 浏览次数 37 | | 涉案被告之一邹某,男,1988年1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原系东方某有限公司(下称"东方某公 司")研究所电子行业首席分析师。 另一名被告程某,男,1987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原系东方某公司研究所电新行业高级分析 师。 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邹某于今年1月13日被上海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后分别于2月14日、5月 23日由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取保候审。 程某则于1月13日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并于5月23日被检察机关取保候审。 法院查明,2023年4月,邹某、程某接受宋某甲(另案处理)请托,利用邹某担任东方某公司研究所电 子行业首席分析师的职务 ...
券商首席分析师为上市公司写研报,收好处费18万元被判刑
12月24日,21财经.南财快讯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上海某券商分析师有偿撰写研报,收取"好处费"18万元,目前已被判 刑。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12月18日公开的一审判决书显示,被告人邹某,男,1988年11月29日出生于山东省德州市,博士研究 生文化,原系东方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某公司")研究所电子行业首席分析师;被告人程某,男,1987年8月13日出生于湖 北省嘉鱼县,硕士研究生文化,原系东方某公司研究所电新行业高级分析师。 经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4月,被告人邹某、程某接受宋某甲(另案处理)请托,利用被告人邹某时任东方某公司研 究所电子行业首席分析师的职权,为某公司江苏利通电子(603629)股份有限公司(利通电子,603629.SH)撰写研究报告,以增 加该公司股票的市场关注度。 其中,被告人邹某负责组织研究报告的撰写,实际收取宋某甲好处费人民币18万元,被告人程某负责邹某与宋某乙之间的沟通 联络及转送现金给邹某,实际收取宋某甲好处费人民币5万元。 2024年12月,被告人程某主动向大连市公安机关投案。2025年1月13日,被告人邹某、程某分别在家中和公司被上某公安机关传 ...
券商首席分析师为上市公司写研报,收好处费18万元被判刑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24 10:59
Group 1 - The article reports on a case where two analysts from a Shanghai brokerage firm were convicted for accepting bribes totaling 180,000 RMB for writing research reports to boost a company's stock visibility [5][6]. - The analysts involved were identified as Zou, a chief analyst in the electronics sector, and Cheng, a senior analyst in the new energy sector, both from a company referred to as "Oriental Company" [5][6]. - The court found that Zou and Cheng utilized their positions to illegally accept money in exchange for providing benefits to others, constituting the crime of bribery by non-state personnel [6]. Group 2 - The court sentenced Zou to ten months in prison with a one-year probation and a fine of 100,000 RMB, while Cheng received an eight-month prison sentence with a one-year probation and the same fine [6]. - The case highlights issues of integrity and ethics within the financial analysis sector, particularly regarding the influence of external parties on analysts' reports [5][6]. - The incident underscores the legal repercussions of unethical practices in the investment banking industry, emphasizing the importance of compliance and transparency [6].
券商首席分析师为上市公司写研报,收“好处费”18万元被判刑
12月24日,21财经·南财快讯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上海某券商分析师有偿撰写研报,收取"好处费"18万元,目前已被判 刑。 其中,被告人邹某负责组织研究报告的撰写,实际收取宋某甲好处费人民币18万元,被告人程某负责邹某与宋某乙之间的沟通 联络及转送现金给邹某,实际收取宋某甲好处费人民币5万元。 2024年12月,被告人程某主动向大连市公安机关投案。2025年1月13日,被告人邹某、程某分别在家中和公司被上某公安机关传 唤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案发后,赃款已被公安机关如数冻结。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邹某、程某身为东方某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邹某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 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判决如下:被告人邹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 元;被告人程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12月18日公开的一审判决书显示,被告人邹某,男,1988年11月 ...
两分析师收费23万给利通电子写研报被判刑 还被罚款20万
Xin Lang Cai Jing· 2025-12-24 07:56
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东方某证券公司分析师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时任 该公司的两名分析师利用职务便利为上市公司撰写研报以提升其股票关注度,并非法收受好处费共计23 万元,均被认定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各处 10万元罚金。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邹某出生于1988年,原系东方某证券公司电子行业首席分析师;被告人程某出生于 1987年,原系该公司研究所电新行业高级分析师。2023年4月,二人接受宋某甲请托,由邹某负责组织 撰写利通电子的研究报告,程某则承担邹某与宋某乙之间的沟通联络及现金转送工作,其目的是增加该 公司股票的市场关注度。 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东方某证券公司分析师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时任 该公司的两名分析师利用职务便利为上市公司撰写研报以提升其股票关注度,并非法收受好处费共计23 万元,均被认定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各处 10万元罚金。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邹某出生于1988年,原系东方某证券公司电子行业首席分析师;被告人程某出生于 1987年,原系该公司研究所 ...
沪上某券商首席给上市公司写研报,一篇好处费:18万
Xin Lang Cai Jing· 2025-12-24 06:58
炒股就看金麒麟分析师研报,权威,专业,及时,全面,助您挖掘潜力主题机会! 来源:法眼看市 近日,法眼获悉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上海某券商分析师有偿撰写研报,个人收费18万元。 判决书全文没有公布更多细节,直接看原文吧。 被告人邹某,男,1988年出生,博士研究生文化,原系东方某有限公司研究所电子行业首席分析师,因 本案于2025年1月13日被拘留。 被告人程某,男,1987年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文化,原系东方某有限公司研究所电新行业高级分析 师。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4月,被告人邹某、程某接受宋某甲(另案处理)请托,利用被告 人邹某时任东方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某公司")研究所电子行业首席分析师的职权,为某公司江 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撰写研究报告以增加该公司股票的市场关注度。 其中被告人邹某负责组织研究报告的撰写,实际收取宋某甲好处费人民币18万元,被告人程某负责邹某 与宋某乙之间的沟通联络及转送现金给邹某,实际收取宋某甲好处费人民币5万元。 2024年12月,被告人程某主动向大连市公安机关投案。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邹某、程某身为东方某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邹某职务上的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