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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光科技(603657) - 春光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6 09:31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 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六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募集资金, 不得利用公司募集 ...
春光科技(603657) - 春光科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16 09:31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的稳定连续,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 ...
春光科技(603657) - 春光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6 09:31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 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 ...
春光科技(603657) - 春光科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6 09:31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聘选工作,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考核制度,确保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及时性和专业性,增强公司核心 竞争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特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制度。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 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四条 人员 ...
春光科技(603657) - 春光科技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6 09:31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 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金华春 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合法合规,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 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隐瞒关联关系,不得通过将 关联交易非关联化规避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交易不得存在导致或 者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为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其他被关联人侵占利益的情形。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 (一)直接或 ...
春光科技(603657) - 春光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6 09:31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以保护投资者利益及公司的长远 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披露"或者"公告",指公司或者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 交所")其他规定在上交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信息。本 制度所称"及时"是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本制度所 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 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 ...
春光科技(603657) - 春光科技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16 09:31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 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 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 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 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 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 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 可 ...
春光科技(603657) - 春光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6 09:31
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证券部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 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 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和《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作为董事会运作的行为准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六条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除董事长认为必要时,应当 通过证券部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 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 ...
春光科技(603657) - 春光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6 09:31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 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
春光科技(603657) - 春光科技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2025-10-16 09:30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6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 设置监事会,自然免去黄颜芳、李丹的股东代表监事职务,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行使,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同步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 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并修 订相关条款。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