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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光科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春光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专项说明
2024-06-24 11:37
目 录 | 一、关于苏州尚腾………………………………………………… | 第1—20页 | | --- | --- | | 二、关于海外业务………………………………………………… | 第21—23页 | 监管工作函专项说明 天健函〔2024〕622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关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 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580 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奉悉。我们已 对监管工作函所提及的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光科技公司 或公司)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说明如下。 一、关于苏州尚腾。前期公告及年报显示,公司2021年以2000万元收购 苏州尚腾 55%股权,并依据 3年业绩考核期设置相应回购条款,后于2023 年中 业绩考核期尚未结束时以 1.39 亿元高溢价收购苏州尚腾剩余 45%的少数股 权,收购后苏州尚腾业绩出现大幅下滑。报告期内,公司吸尘器整机实现销量 243.64万台,同比增加18.33%,但苏州尚腾实现营业收入 8.68 亿元,较 2022 年 的11.49 亿元下滑 24.46%,净利润为1185.38万元,较2022年的30 ...
春光科技:春光科技独立董事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4-06-24 11:37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杨晋涛、张忠华、周国华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金华春光 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 证公函〔2024〕0580 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所涉及的相关事项予以了高 度重视,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认真核实《监管工作函》所涉及的相 关事项并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就相关问题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的情况,其经营模式和能力是否具备可持续性;(4)结合交易条款和交易实质, 说明前期是否应根据协议约定的回购义务确认金融负债,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5)公司在苏州尚腾业绩考核期尚未结束即高溢价收购 标的公司剩余全部少数股权,且未要求交易对方对未来业绩作出补偿安排,请结 合苏州尚腾后续业绩变脸的情况说明上述安排是否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是否通过交易安排向苏州尚腾原股东及关联方输送利益,相关决策是否审慎。请 ...
春光科技:春光科技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2024-06-19 10:41
回购注销原因: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光 科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 由于 2023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故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同时还因公司 4 名激励对象离 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因此公司需对前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 注销。 | | |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9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数量(股) | 注销股份数量(股) | 注销日期 | | --- | --- | --- | | 1,145,425 | 1,145,425 | 2024-6-24 |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 ...
春光科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法律意见书
2024-06-19 10:41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 区 2 号、15 号国浩律师楼 邮编:310008 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 电话/Tel: (+86)(571) 8577 5888 传真/Fax: (+86)(571) 8577 5643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四年六月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 法律意见书 致: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光科技"或"公司") 与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
春光科技:春光科技关于实际控制人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公告
2024-06-11 07:35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8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春光科技")实际 控制人之一陈凯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 925.26 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6.72%,其中直接持有 630 万股,间接持有 295.26 万股;本次质押延期购回后, 陈凯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630 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 68.09%,占公司总股本 的4.58%。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弘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5%, 本次质押延期购回后,陈弘旋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270 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 数 64.29%,占公司总股本的 1.96%。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正明先生、张春霞女士、陈凯先生、陈弘旋先生直接及间 接共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8,695.2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3.18%。本次质押后,实际 控制人累计 ...
春光科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2024-05-31 10:25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 之 专项法律意见书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 区 2 号、15 号国浩律师楼 邮编:310008 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 电话/Tel: (+86)(571) 8577 5888 传真/Fax: (+86)(571) 8577 5643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四年五月 春光科技差异化分红专项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之 专项法律意见书 致: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春光科技""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 ...
春光科技:春光科技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5-31 10:21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4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1 元 相关日期 |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 --- | --- | --- | --- | --- | | A股 | 2024/6/6 | - | 2024/6/7 | 2024/6/7 |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4 年 5 月 15 日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存放 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利润分配。 ...
春光科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31 09:51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 电话/Tel: (+86)(571) 8577 5888 传真/Fax: (+86)(571) 8577 5643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 关 于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 区 2 号、15 号国浩律师楼 邮编:310008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四年五月 春光科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 ...
春光科技:春光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31 09:49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7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9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93,253,100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68.2182 | | 份总数的比例(%) |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正明先生因公出差,不能现场主持本 次股东大会,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公司董事张春霞女士主持,会议采用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5 月 3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磐开发区花台路 1399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 ...
春光科技:春光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5-31 09:49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6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2/6 | | | | | --- | --- | --- | --- | ---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4 年 2 月 日~2025 年 月 4 | 5 | 2 | 日 | | 预计回购金额 | 万元~4,000 万元 2,000 | | |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 | | | | |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万股 93.55 | | |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68% | | |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万元 833.22 | | |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元/股~10.40 元/股 8.06 | | | | 一、 回购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