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RCH ELECTRON(603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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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电子(603678) - 火炬电子独立董事制度
2025-10-29 09:16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六条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 - 1 -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批准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 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制度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有利于公 司的持续规范发展、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且至少包括一 名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 ...
火炬电子(603678) - 火炬电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29 09:16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生效) 第一章 总则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 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 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 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 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 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范围 第四条 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 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
火炬电子(603678) - 火炬电子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9 09:16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批准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确保董事会高 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福建火炬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 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或者 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 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 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 向股东会 ...
火炬电子(603678) - 火炬电子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2025-10-29 09:16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批准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储 第八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 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 和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公司存在 ...
火炬电子(603678) - 火炬电子股份回购管理制度
2025-10-29 09:16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回 购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回购股份,是指公司因下列情形之一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行为: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回购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生效) 第一章 总则 (三)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四)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前款第(四)项所指情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二)连续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 20%; (三)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 50%;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除上述情形外回购股份的,应当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 公司 ...
火炬电子(603678) - 火炬电子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29 09:16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证券投 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强化风险控制,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维护公司及股 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实 际业务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是指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和收益最大化为目的,在证券市场投资有价证券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新股配售或者申购、上市公司公开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可转换公司债券、已 上市交易的股票、基金、债券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 的其他投资行为。 本制度所称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指除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 期合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远期 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组合产品等 ...
火炬电子(603678) - 火炬电子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29 09:16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生效)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 定审计业务的,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 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 预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 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 (三)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四)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火炬电子科技 ...
火炬电子(603678) - 火炬电子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29 09:16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批准生效) - 1 - (一)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且不存在需要或应当终止的情形; (二)具有相应的偿债能力; (三)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 (四)如公司曾为其提供担保,没有发生被债权人要求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五)提供的财务资料真实、完整、有效; (六)提供公司认可的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具有实际承担能力,但公 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不需要反担保;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股东的利益,规范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 ...
火炬电子(603678) - 火炬电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0-29 09:16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建立和完善有效的 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会成员、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 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的年度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 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确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标准与方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并负责对 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其职责与权限参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实施细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第二章 薪酬构成及标准 (一)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采用固定津贴制,根据独立董事所承担的风 - 1 - (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二)与 ...
火炬电子:第三季度净利润为5906.3万元,同比下降4.26%
Xin Lang Cai Jing· 2025-10-29 08:51
Core Insights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third-quarter revenue of 926 million yuan, representing a year-on-year increase of 27.80% [1] - The net profit for the third quarter was 76.31 million yuan, showing a year-on-year growth of 11.83% [1] - For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the total revenue reached 2.698 billion yuan, reflecting a year-on-year increase of 25.41% [1] - The net profit for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was 396 million yuan, which is a significant year-on-year increase of 57.1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