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RCH ELECTRON(603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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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电子(603678) - 火炬电子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9 09:16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批准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会及其参加者的组织和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1 -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 ...
火炬电子(603678) - 火炬电子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29 09:16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规范董事会秘书行为,保证其认真行使职权、忠实履行义务,促进董事会的高效 运作和科学决策,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福 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应当 设立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 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 的事务。 第四条 本细则是董事会秘书执行职务过程中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 ...
火炬电子(603678) - 火炬电子总经理及总经理办公会工作细则
2025-10-29 09:16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及总经理办公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总经理及经营层在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中的议事程序和 决策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依法行使职权、承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含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总工程师。 第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根据本细则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重要事项进行科学 民主决策,秉承依法议事、权责统一的原则,以达到互相协调、科学决策、高效 运行的管理目标。 第二章 总经理办公会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组成。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 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 ...
火炬电子(603678) - 火炬电子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29 09:16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批准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 使用资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规 定; - 1 - (二) 必须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专利权、 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 ...
火炬电子(603678) - 火炬电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9 09:16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设立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 事长及其他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召集委员会会议 ...
火炬电子(603678) - 火炬电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9 09:16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福建火炬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设性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召集委员会会议并主持委员会工作;由董事会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 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福建 ...
火炬电子(603678) - 火炬电子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9 09:16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上市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 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 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 积极参与和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 (二) ...
火炬电子(603678) - 火炬电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29 09:16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 1 - (一)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 (二) 过错与责任相适应; (三) 责任与权利相对等; 第二章 责任的认定标准 第一条 为提高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 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给 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 ...
火炬电子(603678) - 火炬电子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29 09:16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确保公司依法、及时地归集重大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者即将出现、发生 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 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或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 事长、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办公室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负有内部信息报告义务的第一责任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和财务部门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参股企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五)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 ...
火炬电子(603678) - 火炬电子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9 09:16
- 1 -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即董事会办公室);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已发生或拟发生的可能对公司证券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事项(以下简称"重 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要求 披露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按规定的程序、以规定的方式向 社会公众公布,并按规定程序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和上交所。 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