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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友食品:有友食品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09:13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在任期内出现不适合任职的情形时, 该委员应主动辞职或由公司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人员的产 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 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广泛搜寻合 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对董事、高管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的高管是指董事会聘 ...
有友食品:有友食品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09:13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年10月修订) 1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 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 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三条 股东大会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权限行使职 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第五条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 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 二时; (二)公司 ...
有友食品:有友食品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3-10-27 09:13
证券代码:603697 证券简称:有友食品 公告编号:2023-067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门 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 2023 年 9 月 4 日生 效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 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鹿有忠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 职报告,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报告自董事会收到之 日起生效。为保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鹿新女士为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杨安富先生( ...
有友食品:有友食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09:13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公司章程》 或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最大利益,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2 名为独立董事。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 ...
有友食品:有友食品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09:11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 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进行修订,形成本制度。 第五条 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自愿披露与投 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但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不 得误导投资者。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愿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自愿性信息披露应 当遵守公平原则,保持信息披露的持续性和一致性,不得进行选择性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利用自愿披露的信息不当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不得利用自愿性信息披露从事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六条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
有友食品:有友食品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2023-10-27 09:11
证券代码:603697 证券简称:有友食品 公告编号:2023-064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第 十四号——食品制造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3 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2023 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1、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2、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地区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3 年 1-9 | 月 | 2022 年 | 1-9 月 | | --- | --- | --- | --- | ---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西南 | 41,204.89 | 54.67% | 40,011.71 | 54.39% | | 华东 | 20,079.77 | 26.64% | 19,142.74 | 26.02% | | 西北 | 4,619.91 | 6.13% | 4, ...
有友食品:有友食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09:11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 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董事会负责,向董 事会报告工作。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 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2 名为独立董事,其中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
有友食品:有友食品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7 09:11
证券代码:603697 证券简称:有友食品 公告编号:2023-065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22 日以电 话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鹿有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 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 友食品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有友食品:有友食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0-27 09:11
证券代码:603697 证券简称:有友食品 公告编号:2023-069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 款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 | |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系在鹿有忠、赵英、鹿新、鹿有 | 公司系在鹿有忠、赵英、鹿新、鹿有明、 | | 明、鹿有贵、任晓琴、朱绍慧、凌伟、鲍俊 | 鹿有贵、任晓琴、朱绍慧、凌伟、鲍 ...
有友食品:有友食品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09:11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有友食品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公司兼任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