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ejiang Dehong Automotive Electronic & Electrical (603701)
Search documents
德宏股份(60370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2-10 09:17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募集资金应当 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 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以下简称"超募资金") 也应当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超募资金也应当存放于募 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设立和募集资金的存储由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规范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者向特 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 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
德宏股份(603701)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12-10 09:17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浙江德宏汽 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 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 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 ...
德宏股份(60370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2-10 09:17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避免投资决策失 误,化解投资风险,提高投资经济效益,实现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及《浙江 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 下列以盈利或保值增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对外投资主要指以下几种情况之一: (一)独资或与他人合资新设企业的股权投资; (二)部分或全部收购其他境内、外与公司业务关联的经济实体; (三)对现有或新增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四)收购其他公司资产; (五)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 (六)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及其他债权投资; (七)单笔交易成交金额超过10万元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 (八)其他投资。 第三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三)对外投资项目的投资规模、投资方式、资金来源等是否合理;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的经营宗旨; (二)有 ...
德宏股份(603701) -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
2025-12-10 09:17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程序,更好地提示和防范风险,根据《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控股下属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进行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执行负责,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授权审计委员会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领导、监督工作。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及内部控制评价制度情况进行监 督,审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管理层按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的要求实施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相关工作,对于内部控制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或报告的缺陷,按照整 改意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内审部负责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 施工作。 第五条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应当按照公司的要求建立和不断完 ...
德宏股份(60370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2-10 09:17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 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 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相关人员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应积极配 合董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报备工作。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 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 卖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公司证券价格。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涉及 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 ...
德宏股份(60370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2-10 09:17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 生较大影响的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 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信息报 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以下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第一时间将 相关信息向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报告。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派驻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参股子公司。 1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 ...
德宏股份(60370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2-10 09:17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 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比照 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 预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 ...
德宏股份(60370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2-10 09:17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 ...
德宏股份(603701)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12-10 09:17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 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垫付、承 担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成本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承担担保责 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其他关联方使用的资金等。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公司《关联交易规则》所界定的关联方。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原则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关联交易、 资产重组、 对外投资、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浙江德宏汽 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 ...
德宏股份(60370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2-10 09:17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 所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编报规则等关于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 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以及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本办法所称"披露"是指将上述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限、 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公平地向股东、社会公众进行公布并按规定报送 监管部门。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