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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Dehong Automotive Electronic & Electrical (60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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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股份(60370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2-10 09:17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保证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 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浙江德宏汽 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除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 ...
德宏股份(603701) -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0 09:17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12 月修订) 1 | | |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 《公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系由浙江德宏汽车电器系统有限公司整体 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720068476A。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960 万股,于 2016 年 4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英 文 名 称 : Zhejiang Dehong Automotive Electronic & Electrical ...
德宏股份(603701)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2-10 09:17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 保障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 第四条 依照《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总经理组织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负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维护社会公益、公司、股东和职工 的合法利益; 第五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二)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
德宏股份(603701) - 董事会战略和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10 09:17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和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和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 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 和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和发展委员会是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六条 战略和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 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和发展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 另设副组长 1-2 名。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和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 ...
德宏股份(60370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2-10 09:17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募集资金应当 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 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以下简称"超募资金") 也应当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超募资金也应当存放于募 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设立和募集资金的存储由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规范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者向特 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 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
德宏股份(60370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2025-12-10 09:17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管理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 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 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 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 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 ...
德宏股份(603701)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12-10 09:17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浙江德宏汽 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 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 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 ...
德宏股份(60370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2-10 09:17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避免投资决策失 误,化解投资风险,提高投资经济效益,实现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及《浙江 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 下列以盈利或保值增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对外投资主要指以下几种情况之一: (一)独资或与他人合资新设企业的股权投资; (二)部分或全部收购其他境内、外与公司业务关联的经济实体; (三)对现有或新增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四)收购其他公司资产; (五)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 (六)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及其他债权投资; (七)单笔交易成交金额超过10万元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 (八)其他投资。 第三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三)对外投资项目的投资规模、投资方式、资金来源等是否合理;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的经营宗旨; (二)有 ...
德宏股份(603701) -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
2025-12-10 09:17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程序,更好地提示和防范风险,根据《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控股下属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进行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执行负责,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授权审计委员会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领导、监督工作。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及内部控制评价制度情况进行监 督,审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管理层按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的要求实施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相关工作,对于内部控制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或报告的缺陷,按照整 改意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内审部负责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 施工作。 第五条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应当按照公司的要求建立和不断完 ...
德宏股份(60370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2-10 09:17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 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比照 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 预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