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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伊份(603777)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6月)
2025-06-18 09:47
累计投票实施细则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累计投票实施细则 二 〇 二 五 年 六 月 | | | 累计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上海来 伊份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选举董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每一 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所 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 集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进行分 配,分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在召开股东会 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非独立董事。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非独立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或 更换,不适用于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
来伊份(603777)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8 09:47
总裁工作细则 上 海 来 伊 份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总 裁 工 作 细 则 二〇二五年六月 | | |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公司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1 第一条 为保证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 正常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总裁和副总裁、财务总监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应该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 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协调各种 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 进取精神;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五年以上企业管理经验或经营工作 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的经营业务和熟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 法规。 第四条 公司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并保证公司遵守法律法规、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忠实、勤勉履职,严格履行其作出的各项 声明和承诺,切实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
来伊份(60377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8 09:4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上 海 来 伊 份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工 作 制 度 二 〇 二 五 年 六 月 1 |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 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 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3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 二 章 人 员 结 构 第三条 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 会成员中占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比例。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全 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 员由委员选举,报董事会审批产生。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
来伊份(603777) - 董事会秘书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8 09:47
1 董事会秘书制度 上 海 来 伊 份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制 度 二 〇 二 五 年 六 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公司章程,承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 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并保证信息披露 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 | | 董事会秘书制度 第 一 章 宗 旨 第 二 章 任 职 资 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 ( ...
来伊份(603777) -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8 09:47
内幕信息管理 上 海 来 伊 份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内 幕 信 息 管 理 制 度 二〇二五年六月 1 | | | 内幕信息管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 工作,避免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及《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 秘书为内幕信息管理具体工作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登记、 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各全资及控股子公 司和孙公司(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和孙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负责人 ...
来伊份(603777) - 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月修订)
2025-06-18 09:47
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上 海 来 伊 份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战 略 委 员 会 工 作 制 度 二 〇 二 五 年 六 月 1 | | | 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来 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 研究和拟定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 (二) 研究公司内外部发展环境并提出建议; (三) 审核须经股东会、董事会批准的投资、融资、重组和资产并购等重大 事项并提出建议;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和资本运作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 二 章 人 员 结 构 第三条 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全 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
来伊份(60377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8 09:47
二 〇 二 五 年 六 月 | | |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及《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审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会议通知与召开 第四条 ...
来伊份(603777)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8 09:47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上 海 来 伊 份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办 法 二 〇 二 五 年 六 月 1 | |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行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上 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第三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方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须遵循 并贯彻以下原则: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财务中心为关联交易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董事会办公 室负责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关联方清单的更新等,财务中心负责对日常关联交 易发生情况进行跟踪控制。 第 二 章 关 联 人 及 关 联 交 易 认 定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六条 具有以 ...
来伊份(60377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8 09:47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二 〇 二 五 年 六 月 | |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的所有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 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二章 买卖公司股票的禁止情况 第四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不得 转让: (一)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二)本人离职后半年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上 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 ...
来伊份(603777)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8 09:47
信息披露管理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二〇二五年六月 1 / 22 | 第二章 | 信息披露的文件及披露标准 | 5 | | --- | --- | --- | | 第三章 | 信息披露事务的流程 | 10 | | 第四章 | 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 | 12 | | 第五章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 | 15 | | 第六章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 | 16 | | 第七章 | 信息披露的保密措施 | 17 | | 第八章 | 信息披露的责任追究 | 18 | | 第九章 | 附 则 | 19 | 信息披露管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 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制度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