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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彩科技(603826)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13 10:48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福建·福州 二〇二五年五月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的职能,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 保董事会对公司的有效监督,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股东会决议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由公司董事组成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报 告工作,代表董事会评价和监督财务会计报告过程和内部控制,以合理确信财务 报告的公允性和公司行为的合法合规性。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 2 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 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 讨论通过。 第五条 审计委 ...
坤彩科技(60382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13 10:48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福建·福州 二〇二五年五月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 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 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 ...
坤彩科技(60382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13 10:48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福建·福州 二〇二五年五月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 披露信息,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及《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如 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第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采用直通信息披露和非直通信息披露两种方式。公 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电子化系 统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提交信息披露文件,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和符合中国 ...
坤彩科技(603826)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13 10:48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福建·福州 二〇二五年五月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明确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规定和《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 ...
坤彩科技(60382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13 10:48
二〇二五年五月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经营决策 中心,对股东会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福建·福州 第三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 公司设董事长 1 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任期每届三年,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
坤彩科技(60382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13 10:48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福建·福州 二〇二五年五月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 同,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 ...
坤彩科技(603826)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13 10:4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提高业务发展水平与能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 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股东会决议及其 它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福建·福州 二〇二五年五月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由公司董事组成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讨 论通过。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的工作。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第六条 委员会委员 ...
坤彩科技(603826)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13 10:48
本工作细则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福建·福州 二〇二五年五月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提名制度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福 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由公司董事组成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确定公司 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并提出建议, 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会委 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讨论通过。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的工 作。召集人由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任命。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第 ...
坤彩科技(60382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13 10:48
福建·福州 二〇二五年五月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由公司董事组成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 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 案,向董事会负责、提出建议并报告工作。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 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七条 经董事长提议并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可对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进行 调整。 2 第八条 当委员会人数低于本细则规定人数时,董事会应当根据本细则规定 补足委员人数。 第九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