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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四通(603838) - 四通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08:46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保证董事会 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以及《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 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 ...
*ST四通(603838) - 四通股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08:46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 委托理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会计政策、股票及衍 生品种投资等重大事项; (六)重大资产重组;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体现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小 投资者对重大事项决策中的意愿和诉求,保障中小投资者依法行使权利,根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结合《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下列人员之外的投资者: (一)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含本数)股份的股东。 第二章 单独计票的适用范围 第三条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 应当单独计票。本办法所称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包括下列事项(以 下简称"单独计票事项"): (一)公司 ...
*ST四通(603838) - 四通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08:46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正、公平" 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 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 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 事宜。 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 面确认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 监督。 第三条 证券管理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和报送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协助 董事会秘书 ...
*ST四通(603838) - 四通股份授权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08:46
授权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授权管 理工作,确保公司规范化运作,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管理是指:董事会对董事长、总经理的授权以及公 司具体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必要的授权。 第三条 授权管理的原则是,在保证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 提高工作效率,使公司经营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四)签署董事会文件和其他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六)提名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七)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 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八)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九)批准未达到董事会审批权限的重大交易(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除 ...
*ST四通(603838) - 四通股份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08:46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等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
*ST四通(603838) - 四通股份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08:46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增强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 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意识,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 问责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件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责任追究,是指由于相关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或由 于其他个人原因发生失职、渎职、失误等行为,造成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 其他不良影响的,公司应当追究其行政责任、经济责任。本制度所称年报信息披露 的重大差错,是指在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补充、业绩预 告更正等情况,或出现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为重大差错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以及各子公司的 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第五条 年报信息披露出现 ...
*ST四通(603838) - 四通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08:46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有效控制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广东四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和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依 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务人所负的债务 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或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按 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对外担保的方式一般为保证、抵押、质押、 留置四种。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及 商业承兑汇票、保函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视同对外担保。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会是对外担 ...
*ST四通(603838) - 四通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08:46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 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人数不得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的 1/3,其中应至少包 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 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
*ST四通(603838) - 四通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08:46
第四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并遵循平等自 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合同或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 不得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第三条 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在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应审慎判断是 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应在各自权限内履行审批、报告义务。 第五条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 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章 关联交易及关联人 第六条 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 ...
*ST四通(603838) - 四通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08:46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 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 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 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在投资公众中建立公司的诚信度, 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1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