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ngYang(603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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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炀资源: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
2024-01-30 09:47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供综合服务,负责协调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等;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 供专业支持,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提出 薪酬方案并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会议决议执行情况(上述部门统称为"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组")。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津贴的董事、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根据《公司章 程》或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
松炀资源: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1月)
2024-01-30 09:47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除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外,还应按照 本工作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承担管理责任。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与解聘,应严 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上 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正常选聘程序。 第四条 公司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选聘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等人员。 第五条 公司应和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明 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公司总经理任免应履行 法定的程序。 第二章 总经理机构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规范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分 工、主要管理职能做出规定。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机构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 ...
松炀资源: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1月)
2024-01-30 09:47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松炀再生资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 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公司股东间或者董事间发生冲突,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的,独立 董事应当积极主动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 ...
松炀资源: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30 09:47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松炀资源 公告编号:2024-003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 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1、审核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0 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2024 年 1 月 30 ...
松炀资源: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
2024-01-30 09:47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 司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由股东代 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股东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职工担任的监 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 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二章 监事任职资格 (二)具有法律、财务会计、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1 第三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 ...
松炀资源: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
2024-01-30 09:47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 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及任免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成员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 ...
松炀资源: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1月)
2024-01-30 09:47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审 计的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 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 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重要参股公 司及其相关员工(以下统称"被审计对象")。 被审计对象应当配合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 工作。 第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 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不得参与可能影响独立、客 ...
松炀资源: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4年1月)
2024-01-30 09:47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行 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合理有效的使用资金,使资金的收益最大 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 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 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 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投资出的在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 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1、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2、公司出资与其他法人实体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3、参股其他独立法人实 ...
松炀资源: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2024年1月)
2024-01-30 09:47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产生 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认为应当披露的信息,在规定的时 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通过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并送达证券 监管部门。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 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四条 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 期报告、临时报告 ...
松炀资源: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
2024-01-30 09:47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股东大会规范、高效运作, 确保股东平等有效地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 1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