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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gYang(603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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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炀资源(603863) -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11-27 08:46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 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内幕 信息管理具体工作,证券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 日常工作部门。 第三条 公司由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 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 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五条 本制度第四条所称内幕信息包括: (一) 可能对公司的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
松炀资源(603863) -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1-27 08:46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确保董事会 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是股 东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并直接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审议议案、决定事项,应当 充分考虑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严格依法办事。 第二章 董事的选举和更换 第三条 公司董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 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 逾5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2年; (三)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 ...
松炀资源(603863) -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11-27 08:46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在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应审慎判 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应在各自权限内履行审批、报告义务。 第四条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五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松炀资源(603863) -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27 08:46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1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 员代行其职权;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 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主任委 员职责。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 根据本细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供综合服务,负责协调薪酬与考核 委员 ...
松炀资源(603863) -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11-27 08:46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八条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 不得通过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直接或者通过利益 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 ...
松炀资源(603863) -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11-27 08:46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行 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合理有效的使用资金,使资金的收益最大 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以及《广 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 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 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投资出的在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 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1、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2、公司出资与其他法人实体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3、参股其他独立法人实 ...
松炀资源(603863) -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2025-11-27 08:46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规则》《关于进 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松炀再 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松炀再生资 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关联交易管理 办法》所界定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纳入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如有,下同)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 行资金往来适用本办法 ...
松炀资源(603863) -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27 08:46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 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担审 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 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及任免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成员2名,委员中至 少有1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应当具备履行 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 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
松炀资源(603863) -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2025-11-27 08:46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产生 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认为应当披露的信息,在规定的时 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通过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并送达证券 监管部门。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 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四条 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 期报告、临时报告、收购报告 ...
松炀资源(603863) -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11-27 08:46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 分配政策、决策机制和流程,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 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二条 公司充分考虑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一定 比例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在有关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 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第三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 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 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