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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港: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6 13:21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及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前委派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变更,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 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 报告的行为。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上述内容外的其他专项审计业务,视 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独立履行审核职 ...
数据港: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4-26 13:18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增强 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优化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结构,公司特决定设立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其余委员可协商推选其中一名委员代 为履行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出现第六条规定的不适合任职情形的, 该委员应主动辞职或由公司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 本规则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 第二条 为使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 司章程》")等有关 ...
数据港: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曾昭斌)
2024-04-26 13:18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 人 曾昭斌, 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提名 为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 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 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 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 ...
数据港: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梅向荣)
2024-04-26 13:18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 见》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梅向荣,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提名 为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 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 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 ...
数据港: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04-26 13:18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881 证券简称:数据港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 | | | --- | --- | --- | --- | --- | | 营业收入 | 381,396,776.91 | 2.51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5,753,890.21 | 1.91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1,929,141.97 | 5.02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4,712,783.70 | | -16.09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 |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 |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3 | 减少 0.03 个百 ...
数据港: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4-26 13:18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 利用战略,公司董事会特决定下设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薪酬委员会"),作为制订和管理公司高级人力资源薪酬方案,评估高级 管理人员业绩指标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三条 薪酬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规则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薪酬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该项决议无效;薪酬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公司章程》、本规则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自该决议 ...
数据港: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4-26 13:18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内部控制能力,健全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程序,公司董事会特决定设立上海数据港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 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规定独立履行职权,不受 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预。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 则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 ...
数据港: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6 13:18
证券代码:603881 证券简称:数据港 公告编号:2024-016 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 238 号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17 日 — 1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至 2024 年 5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 ...
数据港: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26 13:18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公告编号:2024-015 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上海数据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序号 | 修订前条文 | 修订后条文 | | --- | --- | --- | | 第七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2,892.719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6,049.8076 | | | 万元。 | 万元。 | | 第二十条 | 公司股份总数为 32,892.7197 万股, | 公司股份总数为 46,049.8076 万股, | | | 均为普通股。 | 均为普通股。 | | |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 公司不得收购本 ...
数据港: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6 13:18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公告编号:2024-014 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采取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 5 名,实到 5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颂燕女 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 82 条的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中的《第五十二号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 的有关要求,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书面审核意见,我们认为: 1、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