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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芯微:市场需求逐步复苏,新一轮成长周期确立
Huajin Securities· 2024-07-11 23:30
2024 年 07 月 11 日 公司研究●证券研究报告 瑞芯微(603893.SH) 公司快报 市场需求逐步复苏,新一轮成长周期确立 事件点评:公司发布 2024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 2024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950 万元到 19,5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 13,470 万元到 17,020 万元,同比增长 543.15%到 686.29%;预计 2024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5,360 万元到 18,900 万元,与上年同 期相比,增加 13,860 万元到 17,400 万元,同比增长 924.00%到 1,160.00%。 市场需求逐步复苏,Q2 业绩超预期:根据公司发布的业绩预告显示,2024 年上半 年,市场需求逐步复苏,AIoT 迎来增长。报告期内,依托 AIoT 产品布局优势,公 司在 AIoT 各产品线持续渗透,在汽车电子、机器视觉、工业应用、教育及消费电 子等领域继续突破。公司预计 2024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950 万元到 19,5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 ...
瑞芯微(603893) - 2024 Q2 - 季度业绩预告
2024-07-10 08:08
Financial Performance - The company expects a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of the parent company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4 to be between 159.5 million and 195 million yuan, representing a year-on-year increase of 134.7 million to 170.2 million yuan, or a growth of 543.15% to 686.29%[2] - The expected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of the parent company, after deducting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is projected to be between 153.6 million and 189 million yuan, an increase of 138.6 million to 174 million yuan compared to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 reflecting a growth of 924.00% to 1,160.00%[2] - In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of the parent company was 24.8 million yuan, and the net profit after deducting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was 15 million yuan[4] Market Factors - The company attributes the significant profit growth to the gradual recovery of market demand and the growth of AIoT, leveraging its product layout advantages in various sectors such as automotive electronics, machine vision, industrial applications, education, and consumer electronics[5] Forecast and Reporting - The earnings forecast is based on the company's preliminary estimates and has not been audited by registered accountants, with no significant uncertainties affecting the accuracy of the forecast as of the announcement date[6] - The company will officially disclose the detailed financial data and performance explanation in the 2024 semi-annual report on August 27, 2024[7]
瑞芯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退休离任的公告
2024-07-07 07:34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4-046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8 日 1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胡秋平先生由于达 到法定退休年龄,向公司董事会辞去副总经理职务。 公司副总经理方强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退休,同时向公司董事会辞去副总经 理职务。 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胡秋平先生、方强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健康 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对胡秋平先生、方强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 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退休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瑞芯微: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第二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4-07-01 07:47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4-045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4 年第二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4 年第二季度 无激励对象行权。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本次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激 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 日)上市交易。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0 年 5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福州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州瑞芯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公 ...
瑞芯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6-28 09:43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4]A0372 号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层 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邮编:100005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致: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 证贵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 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 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瑞芯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
瑞芯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6-28 09:41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4-044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 89 号软件园 A 区 20 号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5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96,364,082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70.8707 | | 份总数的比例(%) |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励民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是否 ...
瑞芯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实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4-06-17 10:38
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实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2] AN251-6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层 邮编:100005 传真(Fax):010-66090016 电话(Tel):010-88004488/66090088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实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2]AN251-6 号 致: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瑞芯微"或"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国 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瑞芯微的委托,担任瑞芯微 2022年第二 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
瑞芯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实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4-06-17 10:37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实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2] AN012-12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 7层、8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 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 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实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 [2022] AN012-12 号 致: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瑞芯微"或"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国 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瑞芯微的委托,担任瑞芯微 2022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特聘专项法律 ...
瑞芯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6-07 10:41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 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参 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再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 的执业资格,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 ...
瑞芯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07 10:31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4-039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4 年 6 月 3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 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励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 大化,在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