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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鸿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2024-04-26 14:17
1、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就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事宜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 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发 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 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 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 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 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 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 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 ...
金鸿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14:17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公司治理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保证公司规范、健康 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含义根据《公司章程》 确定。 第三条 下列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 适用本规范的相关 规定: (一)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上 市公司及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除外); (二)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 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三) 第一大股东; (四) 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主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 联人与公司的相关行为, 参照本规范相关规定 ...
金鸿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14:17
第五条 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 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 第六条 委员会设主任一名, 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第七条 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 当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 责时, 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 第八条 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九条 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少于三人时, 公司董事会 应尽快选举产生新的委员。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非独 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 董事会特决定下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
金鸿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14:17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五条 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集中管 理, 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包括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设置的专户) 集资金专户。 第三章 募集资金使用 第八条 公司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出现严 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 公司应当及时报告公司上市的 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1 第一条 为加强、规范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苏州金鸿顺汽车 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
金鸿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14:17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监督、防范和控制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内部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和 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 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 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四条 内部内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 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五条 公司各部门和控股子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内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 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妨碍内部内审部门的工作。 第六条 在公司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全部由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 业人士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得为在公司 ...
金鸿顺:金鸿顺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各项制度的公告
2024-04-26 14:17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4-017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可以 |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可以通 | | 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行 | 过采取以下方式之一进行: | | 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 | 一 ( )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 | 行。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 ( 二 ) 要约方式 ; | |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 ( 三 )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 |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 |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 | | --- | --- | | 方式进行。 |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 | | 公司股份的, 应当通过本条第一款第 ( 一 ) | | | 项、 第 二 项规定的方式进行。 ( ) | |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 | |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 | |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
金鸿顺:金鸿顺关于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4-26 14:17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4-015 重要内容提示: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结合自身业务战略规划,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 世达运兴金属科技有限公司、苏州金鸿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金鸿顺轻 量化科技有限公司及北京金鸿顺科技有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 准)。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为上述子公司之综合授信提供 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约定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在 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同意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顺"或"公司")拟为全资 子公司苏州金鸿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顺新能源")、苏州金 鸿顺轻量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顺轻量化")、苏州世达运兴金属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达运兴")及北京金鸿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金鸿顺: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邢宝华)
2024-04-26 14:17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邢宝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 姓名 | 应出席(次) | 亲自出席(次) | 委托出席(次) | 缺席(次) | | --- | --- | --- | --- | --- | | 邢宝华 | 1 | 1 | 0 | 0 | 本公司董事会及各委员会召开之前,本人会仔细审阅本公司提前发送的会议材 料,细致了解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获取充分信息,为会议决策做出必要 的准备会议中,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提高本公 司董事会及各委员会的决策水平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作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 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 ...
金鸿顺:金鸿顺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2024-04-26 14:17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4-010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 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 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公司 2023 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支付金额为人民币 11,962,924.00 元 (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视同现金红利。加上该等金额后,公司现金分 红(含税)金额共计人民币 14,513,112 元,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236.36%。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28,000,000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金鸿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14:17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认真履行职责, 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 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 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 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 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情形的, 立即停止履 职并由公司按相应规定解除其职务。 独立董事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保证每年利用不少于十五天的时间在公司的现场工作, 对公司生 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 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异常情形的, 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 的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