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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鸿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2024-04-26 14:17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 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 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 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 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 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 -- 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 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 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 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事宜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
金鸿顺:金鸿顺关于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4-26 14:17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4-015 重要内容提示: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结合自身业务战略规划,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 世达运兴金属科技有限公司、苏州金鸿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金鸿顺轻 量化科技有限公司及北京金鸿顺科技有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 准)。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为上述子公司之综合授信提供 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约定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在 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同意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顺"或"公司")拟为全资 子公司苏州金鸿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顺新能源")、苏州金 鸿顺轻量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顺轻量化")、苏州世达运兴金属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达运兴")及北京金鸿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金鸿顺:金鸿顺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6 14:17
一. 重要声明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 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 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公司代码:603922 公司简称: 金鸿顺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 评价。 □是 √否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 ...
金鸿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2024-04-26 14:17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二、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具体情况及影响 (一)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和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合并财务 报表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对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1、对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主要指标具体影响: (1) 对 2023年半年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2023 年半年度度 | 2023 年半年度度 | 调整金额 | | --- | --- | --- | --- |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 应收账款 | 212,239,490.54 | 125.415.004.75 | -86.824.485.79 | | 预付款项 | 57.652.501.15 | 12.754.948.64 | -44,897,552.51 | | 其他应收款 | 2.910.579.78 | 111,215,431.91 | 108,304,852.1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5,639,294.57 | 16.362,780.63 | 723.486.06 | | ...
金鸿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14:17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四条 董事会职权 未授权予总经理的公司重大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 若按照《公司章程》、《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 需经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第五条 定期会议 为了进一步规范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 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订《苏州金鸿顺 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证券部 公司证券部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公司证券部负责人, 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金鸿顺: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保军,离任)
2024-04-26 14:17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保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 独立董事,2023 年,在本年度任职期间内(本年度任职期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7 月 4 日)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 态度,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 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保证了公司运作的 规范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 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刘保军,男,1968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北京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助理研究员。曾任江苏汇动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北京嘉汇动联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 ...
金鸿顺:金鸿顺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各项制度的公告
2024-04-26 14:17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4-017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可以 |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可以通 | | 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行 | 过采取以下方式之一进行: | | 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 | 一 ( )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 | 行。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 ( 二 ) 要约方式 ; | |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 ( 三 )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 |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 |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 | | --- | --- | | 方式进行。 |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 | | 公司股份的, 应当通过本条第一款第 ( 一 ) | | | 项、 第 二 项规定的方式进行。 ( ) | |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 | |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 | |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
金鸿顺:金鸿顺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4-04-26 14:17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叶少波:男,1963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黑龙 江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江西大学法律系讲师,江西第二事务所律师,江西 江南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副总法律顾问。现任苏州金鸿顺汽 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2023 年 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 真履行职责,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同时对相关会 议决议、会议记录进行了签字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 会议召开时间 | | | | 审议事项 审议通过: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 --- | --- | --- | --- | --- | --- | | | | | 1、 |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 | | | | | |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进点前与审计委 | | | | | | | 员会的沟通函的 ...
金鸿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14:17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认真履行职责, 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 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 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 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 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情形的, 立即停止履 职并由公司按相应规定解除其职务。 独立董事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保证每年利用不少于十五天的时间在公司的现场工作, 对公司生 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 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异常情形的, 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 的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
金鸿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2024-04-26 14:17
1、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就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事宜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 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发 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 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 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 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 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 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 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