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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然德:2024年报净利润3.17亿 同比下降23.98%
Tong Hua Shun Cai Bao· 2025-04-25 08:59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报告期指标 | 2024年年报 | 2023年年报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年报 | | --- | --- | --- | --- |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6400 | 0.8500 | -24.71 | 0.7000 | | 每股净资产(元) | 8.76 | 8.54 | 2.58 | 7.99 | | 每股公积金(元) | 4.03 | 4.03 | 0 | 4.02 | |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3.32 | 3.14 | 5.73 | 2.65 |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 | - | - | - | | 营业收入(亿元) | 112.78 | 97.62 | 15.53 | 103.42 | | 净利润(亿元) | 3.17 | 4.17 | -23.98 | 3.05 | | 净资产收益率(%) | 7.46 | 10.28 | -27.43 | 9.55 | 二、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前十大流通股东累计持有: 36403.38万股,累计占流通股比: 73.86%,较上期变化: 71.02万 股。 | ...
福然德(605050) -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5-04-01 07:48
证券代码:605050 证券简称:福然德 公告编号:2025-010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 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 份资金总额下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依据决议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年 12 月 25 日 | 2024 | | | | --- | --- | --- | --- | ---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5 12 月 23 | 2024 | 年 | 日 | | 预计回购金额 | 4,00 ...
福然德(605050) -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5-03-05 09:46
证券代码:605050 证券简称:福然德 公告编号:2025-009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2月,公司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8.0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0.0366%,累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175.4214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 易费用)。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的议案》,综上,同意 公司使用4,000万元至8,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及银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 过人民币15.03元/股,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 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 ...
福然德(605050) - 2024 Q4 - 年度业绩
2025-02-27 07:50
Financial Performance - The total operating revenue for 2024 reached RMB 1,128.02 million, an increase of 15.55%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year[3]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decreased by 25.84% to RMB 309.51 million[3]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after deducting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fell by 28.91% to RMB 277.45 million[3] - The basic earnings per share decreased by 25.88% to RMB 0.63[3] - The weighted average return on equity decreased by 2.98 percentage points to 7.30%[3] Assets and Equity - The total assets at the end of 2024 were RMB 875.18 million, reflecting a growth of 25.98% from the beginning of the year[3] - The equity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increased by 2.32% to RMB 430.81 million[3] Market and Sales - The company achieved significant sales growth with a focus on major automotive manufacturers, contributing to an increase in market share[6] - The decline in operating profit was attributed to the drop in upstream raw material prices and overall profit reduction in the automotive industry[6] Strategic Focus - The company emphasizes the importance of risk management and strategic execution to enhance operational efficiency[6]
福然德(605050) -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2025-02-18 07:46
证券代码:605050 证券简称:福然德 公告编号:2025-007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后 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的议案》,综上,同意 公司使用4,000万元至8,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及银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 过人民币15.03元/股,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即2024年12月24日)审议通过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在上海 ...
福然德(605050)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2025-02-11 08:3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 于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 之 2025 年 1 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致: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 称"《回购指引》")以及《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所律师就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处 理(以下简称"差异化分红")相关事项出具本专项法律意见书。 专项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静安区山西北路 99 号苏河湾中心 MT25-28 楼 邮编:200085 25-28/F, Suhe Centre, 99 North Shanxi Road, Jing'an District, Shanghai, China T. +86 ...
福然德(605050) -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2-11 08:30
|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 --- | --- | --- | --- | --- | | A股 | 2025/2/18 | - | 2025/2/19 | 2025/2/19 |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证券代码:605050 证券简称:福然德 公告编号:2025-006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20 元 相关日期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5 年 1 月 10 日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 专用账户 180,300 股不参与本 ...
福然德(605050) -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5-02-06 11:20
证券代码:605050 证券简称:福然德 公告编号:2025-004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 年 12 月 25 日 | | --- | ---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4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3 日 | | 预计回购金额 | 4,000 万元~8,000 万元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 | |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累计已回购数量 | 18.03 万股 | | 累计已回购股份数占总股本比例 | 0.0366%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175.4214 万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9.60 元/股~9.85 元/股 |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 ...
福然德(605050) -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2025-02-06 11:15
证券代码:605050 证券简称:福然德 公告编号:2025-005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 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调整情况:每股拟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含税)不变,拟派发现金红利 总额由 98,565,836.20 元(含税)调整为 98,529,776.20 元(含税)。 本次调整原因: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因回购股份导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80,300 股,上述股份不参与本次利 润分配。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对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 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一、调整前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 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12 月 25 日,公司总股本为 492,8 ...
福然德(605050)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2025-01-10 16:0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 于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见证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静安区山西北路 99 号苏河湾中心 MT25-28 楼 邮编:200085 25-28/F, Suhe Centre, 99 North Shanxi Road, Jing'an District, Shanghai, China T. +86 21 52341668 F. +86 21 52341670 E. grandallsh@grandall.com.cn W. www.grandall.com.cn 2025 年 1 月 本所律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 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 性和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 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是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 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