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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高股份(605086) -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12-03 09:01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 会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公司所有股东公平、合法的行使股东权利及履行股东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 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章和《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章、公司章程 和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公司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者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股东会的 法定职权。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者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
龙高股份(605086) -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03 09:01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 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 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 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规定的可暂缓、豁免信息披露的情形的, 无须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有 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宜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及条件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 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信 ...
龙高股份(605086) -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2-03 09:01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定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司 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 酬委员会"),作为拟订和管理公司高级人力资源薪酬方案、评估非独立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业绩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发 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龙岩高 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薪酬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薪酬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或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
龙高股份(605086) -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03 09:01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存 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龙岩 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计划时应谨慎地考虑自身动用资金的能力和资 产负债结构,每次募集资金应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文件的规定。 公司应当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和管理能力,严格依照有关法律、 ...
龙高股份(605086) -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12-03 09:01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 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证券部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与董事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分管证券部。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 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定期会议的召 开时间原则上应为公司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前和本年度半年度报告披露前。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证券部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 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 ...
龙高股份(605086) -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03 09:0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 构,完善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广 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则的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相关 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 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参股公 司的负责人应当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积极配合董事会秘书做 ...
龙高股份(605086) -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3 09:01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12 月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 福建省 龙岩市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4 | | --- | --- |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6 | | 第一节 | 股东 | 7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0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1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3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4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6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8 | | 第一节 | 党组织的机构设置 | 22 | | 第二节 | 党组织的职权 | 22 | | 第一节 | 董事 | 23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7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32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4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 39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 43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44 | | 第一节 | 通知 | 44 | | 第二节 | 公告 ...
龙高股份(605086) -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2-03 09:01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提高内部控制能力,完善内部控制程序,促进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进行有 效监督,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 负责,依照《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董事会 授权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 作和内部控制,并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 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 ...
龙高股份(605086) -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2025-12-03 09:01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效率,有效控制经营决策风险,促进公司董事 会及经理层依法履职,规范公司董事会授权行为和被授权人行使职权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之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由公司实际控制 的下属企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指公司董事会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赋予公司董事会的部 分职权依照法定程序委托给董事长、总经理等授权对象代为行使的行为。 本制度所称"行权",指董事长、总经理等授权对象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和要 求依法代理行使被委托职权的行为。 第四条 董事会授权应当坚持依法合规、权责对等、风险可控等原则,切实 规范授权程序,落实授权责任,完善授权监督管理 ...
龙高股份(605086) -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03 09:01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规 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 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发 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龙岩 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公司董事会中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