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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高股份(605086) -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3 09:01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12 月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 福建省 龙岩市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4 | | --- | --- |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6 | | 第一节 | 股东 | 7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0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1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3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4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6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8 | | 第一节 | 党组织的机构设置 | 22 | | 第二节 | 党组织的职权 | 22 | | 第一节 | 董事 | 23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7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32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4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 39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 43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44 | | 第一节 | 通知 | 44 | | 第二节 | 公告 ...
龙高股份(605086) -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2-03 09:01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提高内部控制能力,完善内部控制程序,促进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进行有 效监督,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 负责,依照《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董事会 授权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 作和内部控制,并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 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 ...
龙高股份(605086) -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2025-12-03 09:01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效率,有效控制经营决策风险,促进公司董事 会及经理层依法履职,规范公司董事会授权行为和被授权人行使职权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之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由公司实际控制 的下属企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指公司董事会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赋予公司董事会的部 分职权依照法定程序委托给董事长、总经理等授权对象代为行使的行为。 本制度所称"行权",指董事长、总经理等授权对象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和要 求依法代理行使被委托职权的行为。 第四条 董事会授权应当坚持依法合规、权责对等、风险可控等原则,切实 规范授权程序,落实授权责任,完善授权监督管理 ...
龙高股份(605086) -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03 09:01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规 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 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发 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龙岩 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公司董事会中发 ...
龙高股份(605086) -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03 09:01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 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 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 良性互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 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 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发 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龙岩高岭 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 ...
龙高股份(605086) -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03 09:01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及其他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尽量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非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披露应 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 理的职责。 第二章 关联人 ...
龙高股份(605086) -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2-03 09:01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的 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作为研究、制订、 规划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专业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发 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龙岩高岭土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 责。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战略委员会决议内容违 ...
龙高股份(605086) -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03 09:01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 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龙岩高 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 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 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 济损失或不良 ...
龙高股份(605086) -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2-03 09:01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提名委 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公 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优化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组成结构,促使董事会提名、任免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程序更加科学和民主,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 称"提名委员会")作为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 更换、选任标准和程序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发 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龙岩高 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 ...
龙高股份(605086) -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03 09:01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有效控制公司对 外担保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用为其他单位或个 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形式的对外担保,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 的担保。 担保的债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额度、银行贷款、开立信用证、银行 承兑汇票、银行保函等。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合同包括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可以 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 以是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第五条 公司提供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 则。 第六条 公司对对外担保行为实行统一管理。公司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 得擅自对外提供担保。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前按照本制度规定 报公司审批。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