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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Xidamen New Material (60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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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大门(605155)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谭国春
2025-07-10 10:15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本人谭国春,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名为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 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浙江西大 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 ...
西大门(605155) -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2025-07-10 10:15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5-026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鉴于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 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在公司商学院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 会职工代表讨论并表决,同意选举任丹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简历详见附件。 任丹萍女士将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8 名非职工代 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丹萍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 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 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 ...
西大门(605155)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段亚峰
2025-07-10 10:15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 意见》的相关规定; 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本人段亚峰,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名为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 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 ...
西大门(605155)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赵秀芳
2025-07-10 10:15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赵秀芳,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名为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 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浙江西大 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 ...
西大门(605155)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段亚峰
2025-07-10 10:15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段亚峰为浙江西大门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 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 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与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 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 ...
西大门(605155)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7-10 10:15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5-025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7 月 29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绍兴市柯桥区兰亭街道阮港村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 至2025 年 7 月 2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
西大门(605155) - 2025-023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10 10:15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5-023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7 月 3 日 通过专人送达及邮件方式等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柏建民主持, 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撤销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文件 2.公司原注册资本为 13,440 万元,因限制性股票授予和权益分派实施,形 成新股导致注册资本发生变化,本次变更后注册资本为 191,681,000 元。 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 ...
西大门(605155)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10 10:15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5-022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7 月 3 日通 过专人送达及邮件方式等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柳庆华主持,应出席 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新一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任 职 ...
西大门: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8 16:08
Fundraising Overview - The company Zhejiang Xidamen New Materials Co., Ltd. successfully completed its initial public offering (IPO) by issuing 24 million shares at a price of RMB 21.17 per share, raising a total of RMB 508.08 million, with a net amount of RMB 455.91 million after deducting issuance costs of RMB 52.17 million [1][2] Fund Management and Usage - The company established a special account for the management and use of the raised funds, in compliance with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to protect investor rights [1][2] - A tripartite supervision agreement was signed with the underwriter and the banks holding the funds, ensuring proper management and usage of the raised capital [1][2] Account Closure - Due to the completion of certain investment projects funded by the IPO, the company decided to close specific fundraising accounts at Zhejiang Shaoxing Ruifeng Rural Commercial Bank and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as the funds in these accounts had been fully utilized [2][3] - The closure of these accounts has been completed, and the company has notified the underwriter and relevant parties [3]
西大门(605155) -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2025-07-08 09:15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 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 号)等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5-021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已经结项,公司办理 完成了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