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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大门(60515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7-10 10:16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制度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规 范发展,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年7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运作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浙江西大 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
西大门(60515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10 10:16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 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浙江西大门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董事会履行其职责时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等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董事会正常召开 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及证券事务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处理 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事务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 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其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和 副董事 ...
西大门(605155)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7-10 10:16
第三条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 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 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订 本条例。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 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由董事 长担任。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任 期内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自动失去委员资格,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 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七条 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经理担任组长。必要时,委员会 ...
西大门(605155)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赵秀芳
2025-07-10 10:15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赵秀芳为浙江西大门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 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 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与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 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 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 ...
西大门(605155)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撤销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7-10 10:15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5-024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撤销监事会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撤销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生效实施的新《公 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 安排"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 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原注册资本为 13,440 万元,因限制性股票授予和权益分派实施,形成新股导致注册资本发生变化, 本次变更后注册资本为 191,681,000 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1、公司注册资本的 ...
西大门(605155)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谭国春
2025-07-10 10:15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谭国春为浙江西大门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 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 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与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 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 ...
西大门(605155)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谭国春
2025-07-10 10:15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本人谭国春,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名为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 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浙江西大 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 ...
西大门(605155) -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2025-07-10 10:15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5-026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鉴于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 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在公司商学院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 会职工代表讨论并表决,同意选举任丹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简历详见附件。 任丹萍女士将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8 名非职工代 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丹萍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 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 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 ...
西大门(605155)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段亚峰
2025-07-10 10:15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 意见》的相关规定; 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本人段亚峰,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名为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 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 ...
西大门(605155)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赵秀芳
2025-07-10 10:15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赵秀芳,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名为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 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浙江西大 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