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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港: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3 09:18
| 证券代码:605162 | 证券简称:新中港 | 公告编号:2024-053 | | --- | --- | --- | | 转债代码:111013 |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 |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 10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 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谢百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章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
新中港: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4-08-23 09:18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 意聘任蔡青青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各项职责并开展相 关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蔡青 青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简历详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嵊州市剡湖街道罗东路 28 号 联系电话:0575-83122625 联系邮箱:xzg1129@163.com 特此公告。 | 证券代码:605162 | 证券简称:新中港 | 公告编号:2024-057 | | --- | --- | --- | | 转债代码:111013 |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 |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新中港: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8-23 09: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分 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 亿 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 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实施。 | 证券代码:605162 | 证券简称:新中港 | 公告编号:2024-056 | | --- | --- | --- | | 转债代码:111013 |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 |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 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充分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产品品种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 ...
新中港: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8-23 09:18
| 证券代码:605162 | 证券简称:新中港 | 公告编号:2024-059 | | --- | --- | --- | | 转债代码:111013 |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 |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9 月 9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嵊州市剡湖街道罗东路 28 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9 月 9 日 至 2024 年 9 月 9 日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 投票股东类型 | | --- | ...
新中港: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4-08-23 09:18
| 证券代码:605162 | 证券简称:新中港 | 公告编号:2024-058 | | --- | --- | --- | | 转债代码:111013 |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 |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 的规定,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编制了截 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2021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度,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81号文核准, 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8,009.02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07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48,614.75万元,坐扣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3,3 ...
新中港: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8月)
2024-08-23 09:18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〇二四年八月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工作,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 实性和连续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 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 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 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 第四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
新中港(605162) - 2024 Q2 - 季度财报
2024-08-23 09:18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5162 公司简称:新中港 转债代码:111013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1 / 168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谢百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建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相韫策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 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 ...
新中港: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8-23 09:15
| 证券代码:605162 |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4-055 | | --- | --- | | 转债代码:111013 |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的使用和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金额 | | --- | --- | | 募集资金净额 | 35,971.75 | | 减: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10,340.00 | 第 1 页 共 7 页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48 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平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69.135 万 张,面值总额 36,913.50 万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6,913.50 万元,坐扣承 ...
新中港: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3 09:15
| 证券代码:605162 | 证券简称:新中港 | 公告编号:2024-054 | | --- | --- | --- | | 转债代码:111013 |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 11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 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昱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 ...
新中港: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4年8月)
2024-08-23 09:15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二〇二四年八月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 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章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业操守原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 监督和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新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