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ejiang Xinzhonggang Thermal Power (605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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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港: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3-26 09:08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二、执业记录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 规定,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 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03 人 上年度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701 人 上年度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282 人 (一)基本信息 | 姓名 | 执业资质 | 职务 | 是否从事证券 服务业务 | 在其他单位 兼职情况 | | --- | --- | --- ...
新中港:2023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2024-03-26 09:08
关于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1、 专项审计报告 2、 附表 委托单位: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575-83122625 关于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中汇会专[2024]2603号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中港公 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中汇会审[2024]2602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此基础上对后附的新中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公告[2022]26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 理》(上证函[2022]3号)的规定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 ...
新中港:关于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4-03-26 09:08
| 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 公告编号:2024-031 | | --- | --- | | 转债代码:111013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 | 本次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披露事项不 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 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7 日 1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披 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2 ...
新中港: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2024-03-26 09:08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中港""公司")为上海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 提升盈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 分析报告。 本论证分析报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中相同的含义。 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 2021 年 7 月 19 日印发的《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 1 根据中国政府网《全国已投运新型储能项目装机规模达 870 万千瓦》 https://www.gov.cn/xinwen/2023-02/17/content_5741881.htm,新型储能是指除抽水蓄能以外的储能技术,包 括新型锂离子电池、液流电池、压缩空气、机械储能等。 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了到 ...
新中港: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2024-03-26 09:08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二〇二四年三月 1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公司声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当相应的法律责 任。 2、本预案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编制。 3、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 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 何与之不一致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构对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有关审批 机构的批准及注册。 2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
新中港: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4-03-26 09:08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各项职责,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具体情 况如下: | 召开日期 | | | | 届次 | 审议事项 | | --- | --- | --- | --- | --- | --- | | | | | |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 | 2023 | 年 | 4 | 月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 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19 日 | | | | 员会第十次会议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 | | 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2023 | 年 | 8 | 月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 | 22 日 | | | | 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 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2023 | 年 | 10 | 月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 | 23 日 | | | | 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 | | ...
新中港: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2024-03-15 08:11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新中港 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中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着审慎和勤勉尽责的原则,对新中港进行了2023年 度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于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6日、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8 日对新中港进行了现场检查,参加人员为保荐代表人韩鹏、刘劲。 本次现场检查主要关注如下事项:公司治理、三会运作和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独立性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往来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 资情况,公司经营情况等其他相关事宜。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 公司治理、三会运作和内部控制情况 经查阅公司章程和其他法人治理制度;查阅三会会议通知、签到 ...
新中港:关于“新港转债”付息的公告
2024-03-01 09:28
| 证券代码:605162 | 证券简称:新中港 | 公告编号:2024-018 | | --- | --- | --- | | 转债代码:111013 |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 |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港转债"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8 日发 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开始支付自 2023 年 3 月 8 日至 2024 年 3 月 7 日期间的利息。根据《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六)发行规模: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36,913.50 万元,发行数量为 3,691,350 张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4 年 3 月 7 日 可转债除息日:2024 年 3 月 8 日 可转债兑息日:2024 年 3 月 8 日 (一)债券简称:新港转债 (二)债券代码:11 ...
新中港:关于不向下修正“新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2024-02-29 10:11
| 证券代码:605162 |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4-017 | | --- | --- | | 转债代码:111013 |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新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票在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的 85%,触发"新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 "新港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六个月内(2024 年 3 月 1 日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如再次触发"新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 方案。从 2024 年 9 月 1 日起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新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新港转债"的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债发行上 ...
新中港: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2024-02-28 09:11
| 证券代码:605162 |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4-016 | | --- | --- | | 转债代码:111013 |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并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 用总额不超过 1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 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 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7 日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www.see.com.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