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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港: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1-22 12:05
| 证券代码:605162 |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4-009 | | --- | --- | | 转债代码:111013 |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至 2024 年 2 月 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2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2 月 7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嵊州市剡湖街道罗东路 28 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2 ...
新中港: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1月)
2024-01-22 12:05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〇二四年一月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效率 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及《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职责权限与工作分工作出规 定,并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主要管理职能作出规定。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除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职权外,还应按照本工作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任。总经理助理、 总工程师职权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及财务总监的选聘, 应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 公司应与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及财务总监签 订聘任合同,以明确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
新中港: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
2024-01-22 12:05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四年一月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经委员会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 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 ...
新中港: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22 12:05
| 证券代码:605162 |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4-003 | | --- | --- | | 转债代码:111013 |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2 日 10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谢百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新中港热电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相关候 ...
新中港: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4年1月)
2024-01-22 12:05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二〇二四年一月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 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的原 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 其他股东的利益;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的原则, 并以书面协议方式予以确定; (三)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原则; (四)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 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独立财务顾问。 第二章 关联 ...
新中港: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1月)
2024-01-22 12:05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二〇二四年一月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济行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提 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及规范审计工 作程序,确保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 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 活动,通过审查和评价公司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来 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内部审 计的工作内容及程序,并对具体的内部控制的评审、审计档案的管理等相关事项 进行了规范,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标准。 第四条 内部审计的范围包括公司本部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等 现有的与公司存在控制与被控制、管理与被管理的部门或企业。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人员 ...
新中港:关于投资建设储能项目的公告
2024-01-22 12:05
| 证券代码:605162 | 证券简称:新中港 | 公告编号:2023-008 | | --- | --- | --- | | 转债代码:111013 |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 |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储能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项目是基于当前经济形势、行业前景等综合因素做出的。投资项目在 实施过程中,面临行业政策变化、市场变化、项目管理变化等诸多不确定因素, 可能存在项目进程未达预期的风险。 2、本项目尚需向有关部门办理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能 否审核通过及通过时间存在不确定性,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 至终止的风险。 3、本项目涉及的投资金额等数值均为预估数,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审慎投 资,逐步拓展,实际投资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一、本次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新型储能作为支撑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技术和装备基础,对推动能源绿色低 碳转型,保障能源安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具有重 ...
新中港: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
2024-01-22 12:05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 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 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 ...
新中港: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2024-01-22 12:05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 证券代码:605162 | 证券简称:新中港 | 公告编号:2024-007 | | --- | --- | --- | | 转债代码:111013 |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3 日 1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2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 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结合公司发展情况,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地区经济发展状 况,公司拟将下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调整为每人税前人民币 8 万元/年,自 公司下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后开始执行。 本次独立董事津贴调整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调动公 ...
新中港: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4年1月)
2024-01-22 12:05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二〇二四年一月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 保管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和降低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简称 "《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 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其他单位或个 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如 有)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 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 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担 保的行为有权拒绝。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