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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柏特: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3 09:02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3-063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以书面及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12 月 14 日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英洁女 士主持,董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 特股份有限公 ...
利柏特: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12-13 09:02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能力, 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程序,公司董事会决定设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
利柏特: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12-13 09:02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的发 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董事会决定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作为研究、 规划和制定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专业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战略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全部为公司董事,其在委员会的任职期限与 ...
利柏特: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12-13 09:02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定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 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公司董事会决定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 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制订和管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评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业绩指标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订、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 ...
利柏特: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13 09:02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规范董事会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 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应认真履行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公平对待所 有股东,并关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可以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审计、提名、 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
利柏特: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3-12-13 09:02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3-066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振 石集团(香港)和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和石")持有公司 61,657,94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73%。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香港和石拟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90 日内,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490,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0%。若在减 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 息事项,则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 | | | | --- | --- | --- | --- | --- ...
利柏特: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12-13 09:02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优化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结构,公司 董事会决定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 第二条 为确保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为委员内经二分之一以上委员选举,并报请董事会 批准产生。 第七条 ...
利柏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3-12-13 09:0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利柏 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柏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 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杨清燕、沈珈曳 1、基本情况与关联关系:杨清燕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沈斌强之配偶,沈 珈曳系沈斌强和杨清燕之女。上述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6.3.3 条第三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履约能力:关联人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 易中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不会给公司带来不利风险。 (二)孙霞、王牧歌 1、基本情况与关联关系:孙霞系公司副董事长王海龙之配偶,王牧歌系王 海龙和孙霞之女。上述关联人符合《上海 ...
利柏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3 09:02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3-062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以书面及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沈斌强先生主 持,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 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4)。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 ...
利柏特: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13 09:02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3-065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江苏扬子江重型装备产业园沿江公路 2667 号公司 会议室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2 月 29 日 至 2023 年 12 月 2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