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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得科技: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8 07:34
公司代码:605298 公司简称:必得科技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 ...
必得科技: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4-28 07:34
证券代码:605298 证券简称:必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经审查,上述董事候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 资格,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中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 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二、监事会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于近日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监事任期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现提名刘洪群先生、陈晓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姜秋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人。(候选人简历均后附) 经审查,上述监事候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 资格,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中规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 ...
必得科技: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8 07:34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披露 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必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 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 ...
必得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4-04-28 07:34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提名人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刘刚、张洪光、 麻一萱为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 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江苏必得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 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江苏 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 明并承诺如下: 被提名人刘刚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
必得科技: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2024-04-28 07:34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定期报告工作制度 第十条 为了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 的条件,公司有关人员应的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独立董 事独立行使职权。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提供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 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和义务,勤勉尽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 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并认真编制其年度述职报告。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的学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主管 部门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四条 公司应当制订定期报告工作计划,并提交独立董事审阅。独立董 事应当通过会谈、实地考察、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等各种形式积极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在定期报告工作期间内,与公司管理层全面沟通和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 规范运作情况,并尽量进行实地考察。独 ...
必得科技: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28 07:34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 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会议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充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江苏必 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人。股东大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 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其自身权利的处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 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 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侵犯股东合法 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第五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 ...
必得科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04-28 07:34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必 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得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必得科技部分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 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关于核准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5.99 元, 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173.0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3,973.0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39,200.00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2 月到 账。上述资 ...
必得科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元
2024-04-28 07:34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的述职 作为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勤 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 席公司 2023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下属各专业委员会议,参与 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 用,尽可能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二、本人的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 事会下属各专业委员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 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 6 次,召开股东大会 3 次,本人各自出席会议情 况如下: | 独立董事 | 本年度召 | 亲自出席 | 委托出席 | | 是否连 ...
必得科技: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4-28 07:34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 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 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 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交易与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交易与关联交易的 决策权限和审议程序,并在关联交易审议过程中严格实施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 避表决制度。公司交易与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 规范。 公司交易与关 ...
必得科技: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4-28 07:34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1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 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现股份公司发起 人。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公司在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 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743701078X。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700 万股,并于 2021 年 3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上市。 | 第一章 总则 3 | | --- | | 第二章 宗旨和经营范围 4 | | 第三章 股份 4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