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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得科技(605298) -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2-12 12:18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确保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并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 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本制度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
必得科技(605298) -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12-12 12:18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引导和规范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切实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诚实守信,依法依规行使股东权利、 履行股东义务,严格履行承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应当维护公司独立性,不得利用对公司的控制地位谋取非法利益、占用 公司资金和其他资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妨碍公司或者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人披露信息,不得组织、指使公司或者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信息披露 违法行为。 第二章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职责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遵守并促使公司遵守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 接受证券交易所监管; (二 ...
必得科技(605298) -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2-12 12:18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 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 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时应当采取必要措施核查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并在 审慎判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能力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提供担保。公司全体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 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或参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公司子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按照本制度执行。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 保行为,防范财务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江 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 制定《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下 ...
必得科技(605298) -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2025-12-12 12:18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当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律 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二)系统性原则:公司应当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协同公司各 业务体系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三)科学性原则:公司的市值管理有其规律,应当依其规律进行科学管理, 科学研判影响公司投资价值的关键性因素,以提升公司质量为基础开展市值管理 工作。 (四)常态性原则:公司的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的和动态的过程,公司将及 时关注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动态,常态化主动跟进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 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投 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市值管理 ...
必得科技(605298) -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12 12:18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是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 出建议,在其职责权限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 战略委员会工作。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和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 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一)领导本委员会,确保委员会有效运作并履行职责;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必 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本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确定每次 ...
必得科技(605298) -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12 12:18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 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公司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 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其主要职责是审议并监督执行具有有效激励与约束作用的 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就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绩效考核 制度以及激励方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和行为进 行评估。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中 过半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和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
必得科技(605298) -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制度
2025-12-12 12:18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财务报 告的编制与披露,保证财务报告的合法合规、真实完整和有效利用,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指财务报告,是指公司对外提供的反映公司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 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 第二条 编制财务报告,至少应当关注如下风险:编制财务报告违反会计法 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可能导致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和声誉受损。 第三条 对外提供财务报告,至少应当关注如下风险:提供虚假财务报告, 误导财务报告使用者,造成决策失误,干扰市场秩序。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财务报告编制方案的制定 公司财务部负责制定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方案,明确财务报告 1 的编制方法(包括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合并方法、范围与原则等)、财务报告 编制程序、职责分工(包括牵头部门与相关配合部门的分工与责任等)、编报时 间安排等相关内容。 财务报告编制方案经公司财务负 ...
必得科技(605298) -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2-12 12:18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分、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子公司 的管理,规范分、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分、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权,或者能够决定其 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或其他 组织。 本制度所称的分公司是指由公司或子公司投资设立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的分支机构。 第四条 公司作为子公司的股东,按公司投入子公司的投资比例享有对子公 司的资产收益权、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监事和经理层) 的选举权和财务审计监督权等;分公司作为公司的下属机构,公司对其实行统一 管理,具有全面的管理权。 第五条 公司对分、子公司实行集 ...
必得科技(605298) -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管理制度
2025-12-12 12:18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急管理工 作机制,维护公司资产安全和正常的经营秩序,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其 造成的损害,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全面、协调、持续发展,特制定本 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遭遇突然发生,严重影 响或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稳定的公司紧急事件的处置。 第二章 基本原则和职责 第四条 突发事件处理应遵循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的突发事件是指与公司有关的、突然发生的,已经或者可能会 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声誉、股价产生严重影响以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应当采取应急处理机制的重大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 (一)保护投资者利益; (二)及时公开信息; (三)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四)反应及时、措施到位; (五)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六)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形象的影响。 (一)公司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二)大股东之间存在纷争诉讼; (三)公司董事、高管人员涉及重大违规甚至违法行为; (四)管理层对公司失去控制; ...
必得科技(605298) -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2-12 12:18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必得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参考外部 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对等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奖罚对等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 钩。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 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 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