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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包装(605500) -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9-08 08:15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九月(修订) | 第一章 | 总 | 则 | 1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及经营范围 | 2 | | 第三章 | 股 | 份 | 2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 2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3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 4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会 | 5 | | 第一节 | | 股 东 | 5 | | 第二节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8 |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9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 11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 13 | | 第七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6 |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 20 | | 第一节 | | 董 事 | 20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 23 | | 第三节 | | 独立董事 | 26 | | 第四节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9 | | | 第六章 | | 高级管理人员 ...
森林包装(605500) -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9-08 08:15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 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 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 交易》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发生的转 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关联人如在股东会上享有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均应对关联交易事 项回避表决; (四)与关联人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 决时,应当回避;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回避,应按本制度规定程序参与表决,但必 须单独出具声明;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 时应聘请专业评估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 ...
森林包装(605500) -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2025-09-08 08:15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 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维护公司与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森林包装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 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三条 市值管理主要目的是通过制定正确战略规划、完善公司治理、改进 经营管理、可持续地创造公司价值,同时信息披露充分合规,增强公司透明度, 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利用资本运作、权益管理、投资者关系管 理等手段,使公司价值得以充分实现,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 市场支持,实现公司市值与内在价值的动态均衡。 第四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 ...
森林包装(605500) -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9-08 08:15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公司 的管理,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利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森林包 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自身 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子公司 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制度, 并接受公司的监督。 第二章 子公司的设立或收购 第四条 子公司的设立或收购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的战略发展方针, 有利于公司产业结构的合理化,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防止盲目扩张、人 情投资等不规范的投资行为。 第五条 设立或收购子公司应当进行投资论证,由发起部门编制投资可行性 分析 ...
森林包装(605500) -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08 08:15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 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内部 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 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 事委员担 ...
森林包装(605500) -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9-08 08:15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经理机构及相关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和财务总监)的职责权限、主要管理职能及工作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第三条 经理机构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经理机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四条 公司经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董事会秘书一名,财 务总监一名。财务总监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第五条 公司经理机构的人员变动应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六条 公司经理机构人员应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 益,并负有下述忠实义务: (一)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 (二)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不得利用职权贿赂或者收受其他非法收入; (四)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 会决议通过,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 ...
森林包装(605500) -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9-08 08:15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森 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不受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 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 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的,应及时通知公司,必要时应 提出辞职。独立董事应当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 主动调查、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 议,确 ...
森林包装(605500) -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08 08:15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指内部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业绩考核与 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本工作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公司 ...
森林包装(605500) -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9-08 08:15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 管理,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将现金、实物、有价证券、无形资产 等可供支配的资源对外进行的、涉及公司资产发生产权关系变动的并以取得收益 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适应性原则:符合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模适度,量力而行,有利于 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 (四)风险可控原则:多层面跟踪分析,全方位过程控制,及时发现问题和 风险,及时提出对策,将风险控制在源头,以保证资金安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企业;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 发项目; (三)控股、参股、兼 ...
森林包装(605500) -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09-08 08:15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审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应具有较 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熟悉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胜任相关工作。内部审 计人员应做到:依法审计,实事求是,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 公,保守秘密,并保持应有的执业谨慎态度,不滥用职权,不徇私舞弊,不泄露 机密,不玩忽职守。 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实行回避制度,与审计事项有牵涉或存在亲属关系的 人员不得参与该项目内部审计工作。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 合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专职审计人员依 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以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 实现经济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