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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溢光电: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3-12-05 10:50
1、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 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健全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制 度,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 及《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充分考虑公司实际及发展需要,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或"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本着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资金及发展需求的原 则,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和稳定。在保 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回报投资者,树 ...
清溢光电: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12-05 10:50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Xi=0\Longrightarrow\Xi\not\Xi+\Xi\not\Xi$$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和管理 第三章 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第四章 附则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一)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 时应当聘请专业机构或人士或独立财务顾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清 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本公司或者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关 联方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即按照实 ...
清溢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05 10:50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清 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 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我们对照上市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逐项核 查,我们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各项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并同 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
清溢光电: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2023-12-05 10:50
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公告编号:2023-031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 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致力 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并不断提 高质量,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公司最近 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落实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 ...
清溢光电: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5 10:50
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公告编号:2023-029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以邮 件、电话及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十一名,实到董事十一名。本次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唐英敏主持,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 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运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独 ...
清溢光电: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23-12-05 10:50
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公告编号:2023-027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 定,将本公司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72 号文),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6,68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8.78 元,共计募集资金 58,650.40 万元,坐 扣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为 4,985.28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5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 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 ...
清溢光电: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2-05 10:50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二 0 二三年十二月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三章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四章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五章 附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规定,并参照《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 ...
清溢光电: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2023-12-05 10:50
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山区朗山二路北清溢光电大楼)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预案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编制。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 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 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 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 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 1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
清溢光电: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12-05 10:48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Xi=0\;{\underline{{{=\Xi}}}}\;\rlap{/}\Xi+\Xi\rlap{/}\Xi$$ 1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三章 信息披露的程序 第四章 信息披露的职责 第五章 保密措施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合 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 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 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 ...
清溢光电: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2023-12-05 10:48
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山区朗山二路北清溢光电大楼)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溢光电"或"公司")是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公司。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的资本 实力和盈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本论证分析报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中相同的含义。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 (一)受益于全球显示面板产能向中国大陆转移,带动上游掩膜版行业不断发 展,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近年来我国集中建设高精度、高世代面板线,为承接全球新型显示产能转移 提供了良好条件,全球平板显 ...